道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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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义逻辑(deontic logic),研究含有道义概念的命题及推理,与伦理学有较密切联系的哲学逻辑的一个分支。道义命题的基本类型是必须命题、允许命题和禁止命题。在道义逻辑中分别用道义算子O(必须)、P(允许)和F(禁止)来表达。

现代道义逻辑研究始于芬兰逻辑学家G.H.von赖特1951年写的论文《道义逻辑》。在此文中,他提出了一个不严格的道义逻辑系统和一个判定道义逻辑常真式的方法,1964年他把这个改造成一个道义命题演算。基于对道义概念的不同理解,学者们陆续构造了不少道义逻辑系统。1956年,赖特用O(A/B)表示“在B条件下应该A”。在这一条件性义务概念的基础上,引进反映条件性义务的公理,构造了第一个相对道义逻辑系统。后来有人构造了更为复杂的相对道义逻辑。1958年,A.R.安德森根据“惩罚”或“制裁”在实际规范系统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引进一个命题常项“S”,并把它解释为由于不履行义务而导致的“坏事情”或“制裁”,然后利用“S”和“模态算子”□定义OA为□(¬AVS),最后将新公理¬□S附加到系统DT、S4和S5中,得到三个新的模态系统DT'、DS4'和DS5'。在这些系统中,不仅可以表达有关模态的论断,也可表达有关道义的论断。R.H.托马森等人则把道义逻辑跟时态逻辑结合起来,形成道义时态逻辑系统。S.坎格尔等人研究了道义逻辑的语义,提出了道义逻辑的模型理论。建立道义谓词逻辑。发展道义时态逻辑,以及与行动逻辑的研究相结合等,都是道义逻辑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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