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检字表”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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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7日 (五) 08:34的版本


部首检字表



















【编制说明】

  1. 本表依据中国教育部、国家语委2009年颁布的《汉字部首表》编制。《汉字部首表》(标准名GF 0011-2009)规定了汉字的部首及其使用规则,主部首201个,附形部首100个。《汉字部首表》的使用规则是,一般应以主部首为主,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做变通处理。这一规范主要适用于工具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及其他领域的汉字排序检索,也可供汉字教学参考,并有利于促进汉字部首排序检索的统一。
  2. 本表中的粗体字为主部首;括号内的和未加粗的为附形部首。
  3. 本表中的附形部首在主部首后面用括号列出。
  4. 本表所有部首按GF3002《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和GF3003《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的规定排序。
  5. 目前电脑上尚未能显示的部首,本表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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