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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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水,清代晚期,上海商人从德、英进口金水,谓之“洋金水”,售给各产瓷区。景德镇的一些小颜料店主从上海购来转手卖给专门从事彩绘的红店店主。这样辗转销售,价格昂贵,且供应往往不能及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景德镇瓷业恢复发展较快,但海外贸易曾一度遭到美国的封锁禁运,瓷用金水价格猛涨,每瓶英国“墨鹤”牌金水要卖70万元—80万元(旧人民币’),还供不应求。1953年4月,景德镇市瓷用化工厂试制金水成功,经第一画瓷社试用,色泽光亮,效果良好。 同年8月,经过总结初步的工艺操作规程,增添原料品种,调整配方,改进设备,反复试验,第一批制出金水380瓶。这批金水定名为合作牌,可耐温900℃,能适应各种彩绘生产需要,烤烧后的瓷器,与外国金水一样黄亮,填补了中国陶瓷工业空白。1956年,年产量已增至12 500瓶。1957年3月,由国家轻工业部硅酸盐管理局在景德镇召开瓷用金水鉴定会,与会专家和人员对景德镇生产的金水进行分析,并与英国墨鹤牌金水进行比较、检测,一致认为:金水的色泽和牢固度,均达到国际上金水的质量要求。之后在大量生产瓷用金水的同时,还研制出玻璃用金水、多色电光水、白色钯金水、磨光金水、丝网印用金水、低含金量金水等多种。产量也由数百瓶发展到年产10万瓶。质量方面:金色、附着力、拉缩性能、涂刷面积,沉淀物始终稳定,均达到了部颁标准。黄亮金水、磨光金水、丝印金水、低含金量金水还先后分别荣获部、省科技成果奖。金水生产,满足了全省瓷用需要,还能支持外省外地厂家,并为企业创产值2亿余元,创利润7 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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