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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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水利委员会汉语拼音:Changjiang Shuili Weiyuanhui;英语:Changjiang Water Resources Commission),中国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治理开发、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为水利部派出机构,驻湖北武汉

历史沿革

  1.协会成立前的基本情况

  1988年水利电力部分部以后,水利部先后成立了“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学会”、“全国水利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中国水利高等教育学会"。三个学会均在全国范围内活动。

  三个水利教育学会成立以来,依据各自的章程,团结全国水利教育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协作交流、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在中国水利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水利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2.筹备成立协会的过程

  三个学会成立后,分别向民政部进行申请登记工作,经过大量曲折的工作,到1993年民政部表态水利行业可以组建一个教育方面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三个学会抓住时机,多次协商,成立了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筹备委员会,并向水利部写了申请报告。水利部十分重视,大力支持,于1993年5月1O日以水人劳[1993]26号文作出《关于成立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的批复》,并于5月18日以水科教[1993]281号文向国家教委提出《关于成立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的函》。1993年6月26日国家教委发出教办[1993]368号文《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的批复》。1993年9月7日民政部社团司受理了学会的申请,经过审查同意,于1994年2月18日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证》。1994年6月1日,召开了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开始启用协会及其分支、办事机构印章和财务专用章。至此,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筹备委员会就完成了其预定任务。

  3.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召开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议于1995年7月25~28日在厦门集美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协会的三个分支机构——高教分会、职教分会和职工分会推选出的来自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和部直属单位以及11所高校、14所中专和中技校的理事或理事代表共61人。

  与会理事按所属分会系统,认真讨论、审议和修改了协会工作报告和协会章程草案,讨论了分会工作计划。一致同意协会工作报告,通过协会章程。

  会议确认了各分会推选的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共90名。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理事代表选举产生了由29个单位、41名常务理事组成的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在第一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上选举了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聘任了副秘书长。

主要任务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编制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承担长江干支流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科研工作,负责重点河段的防汛调度,调解流域内省际和部门间水事纠纷,负责水质监测工作等。会刊为《人民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