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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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宪章《自书送刘岳伯等诗卷》

陈宪章((1427~1500),中国明代书法家。字公甫,号石斋,新会(今广东省新会县)人。因住白沙里,又号白沙子。正统十二年(1447)举乡试,再上礼部。后学于理学大家吴与弼,决心不再参加科举和仕宦,终身在乡讲学。著有《白沙集》、《白沙诗教解》等。

陈宪章擅长行草书,不墨守成章,能大胆独创。他家贫不能买笔,便就地取材椎茅为笔,称之谓茅龙。茅龙笔质地坚硬,不宜吃墨有如棕麻,但由于他功力深厚,能掌握茅龙的性能,所以运用自如,有拙而愈巧、刚而能柔的效果,有一种笔毫所不能有的特殊趣味。在他的倡导下,茅龙书曾风靡一时。传世的书法作品,有《自书诗卷》和《大头虾说》等。《自书诗卷》纸本,草书,结体继承宋、元的书风,而时露黄庭坚纵横驰骋的笔意,又有米芾潇洒淋漓的气度,是他晚年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