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汝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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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汝恒(?-1889),字友三。陈钦长子。性慷慨好施,有济世利民之心。光绪八年和九年(1882-1883年),黄河泛滥,山东连遭水患,灾民遍野。陈汝恒出家资放急赈,购造救生船20余艘,昼夜穿梭搭救灾民。又分别在黄台山、花园庄东建房500余间和300余间,以栖灾民,并设粥厂,施棉衣,救济无家可归者。

  光绪九年冬,受山东巡抚陈士杰委任,办理齐东黄河南岸70余里大堤修筑工程,又捐巨资,采用以工代赈之法,使工程得以按期竣工。光绪十年夏秋之交,黄河在齐东上游萧家道口漫溢冲决,陈汝恒再次出资赈济,并添购船只,连同以前自购的救生船,用于抢救灾民、运送堵口材料。堵口工程进入合龙阶段,水口流急势威,众人惊愕胆怯,关键时刻,陈汝恒登上大堤,带动众人冒死奋战,堵口工程胜利告成。事后,被委任为河工总稽核。先后督工修筑北店子八里堤、齐东护城大堤等。从事河工以来,从未支领薪水。又创办慈善机构广仁善局、全节堂、育婴堂,修缮曲阜孔庙和省城泺源书院,并捐资生息以作书院生童膏火费,在城厢设立义塾10余处等。诸凡善事,无不力为,综计所捐各款“不下十万金”。小清河黄台桥一向不设税卡,有地方胥役藉端在此设卡收税,苛扰百姓。陈汝恒闻后,立即向山东巡抚反映,税卡被罢除,受到商民的称颂。历任山东巡抚均敬重他的为人,以河工积劳,多次保其为道员。

  光绪十五年(1889年),陈汝恒病故于家中,年仅40余岁。经张曜奏请,加授太仆寺卿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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