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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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子乐(1898~1967)原名霍育丰。陕西绥德人。1921年考入北京法政大学。1924年毕业后,谢绝了友人邀请留京、津工作的机会,回到偏僻的陕北,协助中共早期党员李子洲创办绥德县单级师范(1926年停办),并担任教务主任。他积极向学生传播新文化,鼓励、支持学生的革命活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他出走河南,担任河南军务帮办公署军法官。曾利用合法身份,营救、掩护过白寿康、齐谓川等中共地下党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1937年12月,当八路军进驻绥德开辟警备区工作时,他积极支持。在为八路军募捐寒衣代金时,他带头捐助2000银元,为全县之首。1938年,日军由山西炮击吴堡县宋家川,黄河河防形势紧张。他带动地方士绅募捐2万余元,与驻绥德的陕西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何绍南据理相争,将募捐的钱全部交八路军绥德警备司令部购买军需给养。他还利用自己家中经营的商店,多次为八路军购买布匹、粮草等。

  1939年,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何绍南卖力配合,暗中组织请愿团,让一个大地主担任团长,假借民意,对八路军大肆造谣、诬蔑,到处发电报,要求八路军退出绥德地区。以霍子乐为首的进步人士,也写了一个真正代表民意的请愿书,电发重庆、西安等地,揭露何绍南破坏团结、破坏抗日的罪恶行径,赞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是真正的抗日部队,坚决请求留在绥德,保境安民。1941年9月,霍被任命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副厅长。同年11月,出席边区第二届参议会,被选为边区政府委员,仍兼建设厅副厅长。他根据陕北的自然条件,提出大力植树、发展畜牧业和毛纺织业等发展边区经济的意见,对边区的建设起了积极作用,受到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多次接见。

  抗日战争胜利后,霍于1946年2月被任命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厅长。胡宗南进占延安后,他一直随边区政府转战陕北。胡军占领绥德,放火烧了霍的家。他闻知后更加激起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仇恨,一心一意搞好战勤和土改,盼望着早日打败蒋介石、胡宗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霍子乐担任西北军政委员会畜牧部部长。他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陕西优良畜种秦川牛濒临灭种,便多次在军政委员会会议上呼吁保护,并提出抢救措施,为解放初期迅速恢复和发展西北地区的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做了大量工作。1962年5月以后,霍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二、三届委员会副主席,是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种种诬蔑。1967年,他对林彪、江青一伙煽动武斗、煽动打砸抢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痛心疾首,以致心脏病发作,于同年11月17日在西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