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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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化条约(Hue,Treaties of),法国越南为其殖民地的条约。1883年—1884年分两次在顺化签订,故名。第一次于1883年8月25日签订,越南称《癸未和约》。主要内容有:①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越南的外交事务,包括与中国的关系,由法国掌管。②平顺省并入南圻法国直辖殖民地。③法军永久占领横山山脉和顺安海口。④法派驻扎官(越南称公使)驻北圻各省,监察越吏。⑤广南的岘港和富安的春台开放为各国通商口岸。

  第二次于1884年6月6日签订,又称《巴德诺和约》,越南称《甲申和约》。共19款,主要内容有:①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法国是越南对外关系的代表。②法国永久占领顺安沿岸所有炮台与军事工事。③法国设置统监(越南称“钦使”),统监及其卫队驻扎顺化。④越南国王,除因本专约而产生的限制外,将继续和过去一样,管理其国家的内政。⑤如有需要,法国可在北圻各省设驻扎官或副驻扎官,归统监指挥。⑥整个越南王国的关税,经重新改革后,将由法国管理。⑦法国为确保保护权的实施,要在中圻和北圻的战略要地实行军事占领。此约将越南分成南圻、中圻和北圻3个不同管理体制的地区,体现出殖民主义者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特点。条约的签订,使整个越南成为法国的殖民地,因而遭到越南人民及朝廷内以尊室说为首的主战派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