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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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骧(1876—1922),男,汉族,字幼伯,云南大理市下关镇人。国民政府护国军军法处处长,云南民军总司令。光绪年间廪生。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中国国民党前身),是云南省最早的同盟会会员之一,与杨振鸿黄毓英合称为“云南革命三杰”。

  1907年任下关两级小学校长,由杨振鸿、王九龄介绍在昆明入同盟会。是年下半年,在下关成立同盟会小组。1908年因参加黄兴领导的河口起义失败被通缉,逃到缅甸仰光参与创办《光华日报》,继续反清。随后和黄子和杜韩甫、杨振鸿先后回云南,在昆明、下关、保山等地开展反清活动,并策划保山起义、昆明起义,均未成功。1911年武昌起义成功,云南腾冲、昆明、大理先后起义光复,被派回滇西做大理和腾越的团结工作。1912年从缅甸赴日本学习法政。1913年回国参加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并在昆明创办《滇声报》反对袁世凯称帝,宣传革命思想。1915年冬参加“护国运动”,任护国军军法处长,深入敌后增强护国军力量。护国运动后,孙中山称其为“爱国弃家,实为民党中不可多得之名士”。

  1917年9月任广州军政府大元帅府参议官,并被委任为“云南民军总司令”。1918年任第7军参谋长,出征四川。1921年2月顾品珍倒唐主持云南工作,委任为参议不就。同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支持孙中山“联俄、联共”的主张。1922年4月唐继尧重新统治云南,提倡“联省自治”,搞独裁统治。继续在国民党云南省支部工作,受孙中山指示,秘密组织“云南自治讨贼军”,后被叛徒滇军营长林启志和团长杨有堂出卖。8月27日以请客吃饭为名与鄢仕周等6人被逮捕。1922年8月28日(农历七月初六,被捕的次日)被唐继尧迫不及待地下令杀害,牺牲时年46岁。

  著有《致李印泉书》、《大元帅府参议官兼宁远各属慰问使马幼伯谨上书》等。其子马德荣著有《马幼伯烈士事略》、《先父马骧二三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87年10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