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锡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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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锡九(1892~1976)名建极,字锡九。陕西凤县人。1911年参加陕西辛亥革命。西安光复后任秦陇复汉军政府民政部(司)机要科科员。1912年任陕西省防军第六混成旅书记官,翌年赴日本留学。1914年在日本加入孙中山组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夏,为抗议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愤然回国。1916年夏奉中华革命党派遣,策动陕西督军陈树藩反袁(世凯),未果。同年9月二次东渡日本入明治大学攻读法学,1921年毕业回国。1924年任西安成德中学校长,同情进步学生的爱国活动。1927年夏,因冯玉祥附蒋反共,陕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9月,省警察厅要黄注意并防止共产党在学校的活动,开除学运领导人。他一口回绝道:“没有真凭实据,我怎能祸及学生!”遂被军警扣压,并免去校长职务。1928年,在汉中筹办省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次年进入军政界,历任陕西省民政厅录事、第十七路军总指挥部少校秘书、陕西省政府参议等职,1939年调任宝鸡司法处审判官。1941年卸任,赴西安任律师。从政12年,从未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并尽其所能伸张正义,为民请命。1942年日机轰炸西安,黄返回老家凤县,支持凤县青年铲除贪污工作团,反对县长陈卓戡横征暴敛,被学生推为请愿团团长,赴西安呼吁减免田粮赋税。

  不久被委任为凤县财务委员会主任。同年筹建凤县中学,后任凤县中学校长,兼秦川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还创办凤县造纸厂,发展地方经济。抗日战争胜利后,曾任凤省参议会参议员、西安工商法律顾问。

  1949年春夏,西安及关中各县相继解放,人民解放军正向大西北和大西南进军。9月,黄应中共宝鸡地委书记吕剑人之请,向人民解放军提供凤县、太白、汉中等地情况,并写信给这些地区他曾相识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劝他们顺应潮流,率部起义。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凤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参事室参事,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委员。1976年1月8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