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费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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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费格尔(erbert Feigl ;1903~)美国哲学家、逻辑实证主义者,维也纳学派最早的成员。

费格尔出生于奥地利一个犹太实业家家庭,卒于美国明尼阿波利斯。1921年入慕尼黑大学,1922年转入维也纳大学,在M.石里克指导下研究哲学,1927年获博士学位。1930年赴美国,先在哈佛从事研究工作,后在纽约、依阿华、明尼苏达等大学任教,1953年起任明尼苏达科学哲学研究中心主任。1962~1963年任美国哲学协会西部分会主席。主要著作为《探讨与挑衅》,编有《哲学分析选读》(与W.塞拉斯合编,1949)、《科学哲学选读》(与M.布罗德贝克合编,1953)、《当前科学哲学的争论》(与G.迈克斯韦合编,1961)、《新编哲学分析选读》(与W.S.塞拉斯、K.莱哈雷合编,1972)。

费格尔是维也纳学派成员中最早到美国定居的哲学家,他在美国致力于传播和阐述逻辑实证主义思想。1931年,他在与勃伦堡合写的《逻辑实证主义:欧洲的一个新哲学运动》这一著名论文中,介绍了维也纳学派的基本观点,并使“逻辑实证主义”一词广为流传。

费格尔自称是一个“顽固不化”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尽管他对维也纳学派早期的观点有过批评或修正,但却始终不渝地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教条辩护。费格尔认为,逻辑实证主义者强烈的“反形而上学”态度有其历史的理由,但是过去反得太过分,把“有害的”和“无害的”形而上学一律反掉了。他坚信逻辑实证主义关于意义的标准是有用的和必要的,但又认为,命题的意义与它的证实方法没有关系,意义的标准应当是“原则上的间接的不完全的可确认性或可证伪性”。费格尔极力维护现代经验主义的立场,认为知识的经验基础不能否定,但这个基础不是个别的观察、印象和感觉材料,而是“经验的实验的规律”。他一向重视归纳和概率问题,认为归纳是一切事实科学的必要基础,归纳原则是一个起调节作用的实用的规则,归纳的概率是事件出现的相对频率。费格尔坚持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反对W.V.O.奎因对这种区分的批评,虽然他也承认在日常语言和科学理论中,常常只能根据任意的约定作这种区分,而且有些命题很难断然划分为分析的或综合的。费格尔还写过一系列探讨心身关系问题的论著。他是心身同一论的著名代表,认为人的心理状态、人的感觉与人的机体、人的大脑的神经生理过程是同一的,心理的语言和物理的语言乃是对这个同一过程的不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