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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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常(?~约595),中国隋代音乐理论家。江南(或为会稽附近)人。其父万大通曾从梁朝部将归附北齐,后图谋逃返江南,事情泄露被杀。年幼的万宝常被株连获罪,罚配乐户,成为卑贱的乐工。万宝常幼时曾师从祖珽学得祖氏家学,妙于音律,能演奏多种乐器。曾为宫廷制造精美的玉磬,参与整理过流传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洛阳旧曲”。又于席间论乐,时无乐器,遂以竹筷敲击大小碗盏什物,奏出所需讨论的曲调,博得“知音”之名。

隋代建立后,万宝常仍为乐工。开皇初年,宫廷乐议,整顿雅乐,制定新律,但议乐的重臣郑译、苏夔、何妥等人各立朋党,致使乐议毫无结果。万宝常也参与了乐议,他利用这次机会,获准按照他提出的“水尺律”标准来调制乐器,并自撰《乐谱》64卷,具论“八音旋相为宫之法,改弦移柱之变,为八十四调,一百四十四律,变化终于一千八声”等乐律理论。但他的意见不被重视,理论也无人采纳。晚年贫病交迫,卧床不起,妻弃家而逃,使之饥饿而死。死前,他愤然烧掉自己的全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