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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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义拼音sān mín zhǔ yì),孙中山所倡导的中国民主革命纲领。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简称三民主义。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其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 。在同盟会的政纲中 ,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始终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战斗口号。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剥夺了人权,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民生主义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劳动人民生活福利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为土地 与资本两大问题。“ 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土地方案。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有关资本的课题上,孙中山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家社会主义”,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三民主义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但是,它批判地承袭了农民战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了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