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略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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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略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

黄斌 香港城市大学能源及环境学院


有人说自然是人类的母亲,因为它创造了人类,但也有人认为人类是自然的主宰,因为人类可以改造自然。那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到底是什么?下面就简略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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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自然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也制约着人类的行为,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与演化过程。所以,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关系。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

如果人类盲目地改造自然,一味索取和破坏,其结果只能是导致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进而导致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那么人类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人类历史在这个方面有极为深刻的教训;造成这种教训的本源是我们对人类与自然的错误认识,而解决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本就集中在如何看待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

在工业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和农业社会,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相对不强,更多的是体现在对自然的依赖和适应,人类生产和生活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但到了农业社会中后期,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人口逐渐增加,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控制能力逐步提高,一些局部区域出现了过度开垦与砍伐等现象,人类与自然的矛盾逐渐显现。

其实,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就开始了,只是矛盾的程度有所不同。近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对自然的干预能力,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尖锐起来,使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威胁到人类安全,影响地球所有生物的生存发展。正如当代学者周仪荣先生曾经所言:“人类与自然的矛盾极为错综复杂;它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就全球来看,已经开展广泛和有效的国际合作;联合国(UN)等国际组织开始利用现有国际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帮助解决各国间的环境纠纷。就中国来说,正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文/黄斌(作者单位:香港城市大学能源及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