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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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洋元代以后中国古籍对大陆疆域以外海洋的合称。对东、西洋范围的划分,因时代、载籍不同而有区别。成书于元大德八年(1304)的《南海志》是迄今所知最早同时提及东洋、西洋的著作。依该书所记,元代的东西洋应以中国雷州半岛-加里曼丹岛西岸-巽他海峡为分界。加里曼丹岛和爪哇岛及其以东的海域、地区为东洋,其中爪哇岛、加里曼丹岛南部、苏拉威西岛、帝汶岛直至马鲁古群岛一带被称为大东洋,加里曼丹岛北部至菲律宾群岛被称为小东洋。西洋指加里曼丹以西至东非沿岸的海域和地区,其中又以马六甲海峡为界分为大西洋和小西洋。郑和下西洋时所说的西洋,实际包括了大、小西洋。明末清初,东、西洋的范围与概念又有变化。明张燮在《东西洋考》中明确提出应以加里曼丹岛北部的文莱一带为界划分东西洋,《明史》基本上沿袭其说。这一时期东洋的范围逐渐东移,原来的小东洋被称为东洋,而台湾、琉球一带则被称为小东洋。至于元代称为大东洋的爪哇岛至马鲁古群岛一带则被改称为西洋的范围。同时西洋的范围亦渐西移,原来的大西洋(今印度洋一带)被称为小西洋,印度沿岸的果阿等地因被称为小西洋国,而大西洋一词则逐渐用以称呼今欧、美之间的广阔海域或地区。随着东洋、西洋范围分别向东、西两方推移,明嘉靖年间开始出现南洋之名,专指中国正南方以外地区和海域。此后,由于东西方交往的增多,中国地理科学水平的提高,清末大东洋、小东洋、小西洋等名称即渐废弃不用。鸦片战争以后,东洋往往专用于称呼日本或其附近的海域和地区,西洋则成为今大西洋一带的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东洋、西洋及南洋等名称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