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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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史(history of Chinese education),教育科学的基本分支学科。研究中华民族自古至今教育实际、教育制度与教育思想理论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总结教育历史经验,探索客观教育规律,是教育科学的重要源泉。中华民族教育历史发展,经历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作为一门学科也相应地划分为三大部分。

古代教育(远古至1840)

位于山东曲阜孔庙内的孔子讲学旧址——杏坛

教育活动起源于人类参与社会生活与生产劳动的需要和人类自己身心发展的需要。原始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实践中进行的自然形态的教育,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教育手段局限于言传身教。文字出现后,需要有文字教学,专为少数人教学需要的组织活动,对学校机构产生起了推动作用。这些教育活动场所,是古代学校的萌芽。

公元前21世纪,中国进入阶级对立的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建立学校以培养自己子弟。夏代,贵族于王都设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贵族武士,内容重在军事训练、宗教教育、人伦道德教育。商代,贵族在王都设大学、小学,教育内容有道德政治教育、军事教育、礼乐教育、书数教育。这成为以后“六艺教育”的历史基础。西周,进入奴隶制发展全盛时期。官学依附于官府,“学在官府”,形成典型的“政教合一”的教育体制;教师由有文化的职官兼任,他们的身份是“官师合一”。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教育内容,小学与大学两级官学教育相连接的贵族教育体系的形成,是西周教育的特征。

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形成。贵族没落,官学衰废,职官流落民间,文化下移,士阶层兴起,社会上开始出现以传授文化知识为职业的人,自由传授文化知识的私学应运而生。春秋时诸侯国为维护其政权,竞用士人,促进私学的大发展,形成众多学派。儒、墨、道、法、阴阳、名、纵横、农、杂等,各提主张,各立学说,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对当时教育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儒、墨、道、法四个学派的私学。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提倡仁道学说,主张施行德政。重视教育对社会改造和发展的作用,主张“有教无类”、“学而优则仕”,传授诗书礼乐,实施因材施教等,是中国古代教育理论的奠基者。他所办私学规模较大,弟子累计三千,造就一批人才。孟子是孔子学说的继承者。他首倡性善说,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教育对人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应从性善出发引导人们自内发展,扩充仁义礼智四端,养成品德高尚、意志坚强的理想人格。强调“存心养性”、理性思维。乐于教育工作,从者数百人。以后又有荀子传授儒家六艺,讲学著书,以儒家为主,综合百家学说。儒家私学在百家争鸣中创造了丰富的教育理论,《大学》、《中庸》、《学记》、《乐记》等著作的出现,就是对先秦教育理论总结的结果,其中论述中国古代教育的基本问题,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对此后中国封建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提倡兼爱主义,教学注重生产知识和科技知识,教学活动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保持密切联系,教学中强调主动说服、重在创造、量力所至。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也是最早私人讲学者之一。他观察事物运动有辩证法思想,主张自然本位。老子之后,影响最大的有两派:庄周学派仰慕大自然,追求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黄老学派则将老子的辩证方法转移到社会治乱成败得失的研究,表现了入世精神,其影响长期延续。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商鞅和韩非或主张以通晓法令的官吏对人民进行法治教育,或以绝对的性恶论作为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把严厉的刑罚作为教育的有效手段。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公元前3世纪末,中国结束战国纷争,此后处于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管理下。秦代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继续贯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方针,否定学校教育,严禁私学。除秦纪及博士官所掌之外,凡史书、诗书、百家著作一律送交官府焚毁,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活埋士人460多人。文教事业遭受到空前的灾难。

继秦而起的汉,用黄老之学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废除禁私学的法令,百家私学先后恢复,儒家也开展传授活动。汉武帝当政时,采纳董仲舒提出的文化教育政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并加以实施。这一套政策的贯彻,直接推动学校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官学与私学并举的局面。

官学有两层:上层为中央官学,即太学。学官皆为今文经博士,教授五经,强调通经致用。学生根据成绩被授以不同官职。下层为地方官学,即郡国学。私学也有两层:高层为经馆,是经师讲学的场所;低层为书馆,是书师教儿童识字习字的场所。汉代实行察举制度,建立太学的措施不仅大大推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而且有效地巩固了政权。

公元3~6世纪,中国处于王朝更替频繁、战争时有发生的变动阶段,士族地主把持政权,实行“九品中正制”,对学校教育产生消极影响,官学时兴时衰,私学在人才培养上发挥重要作用。玄学思潮兴起,崇尚自然,反对礼教,否定传统文化,主张个性解放,对儒学造成冲击。南方儒学吸收玄学、佛学思想,趋向探求义理;北方儒学维持汉学传统,注重章句训诂。

魏、蜀、吴三国之中,魏较强大,占有中原地区,教育制度较有代表性。魏在教育制度上的创新,是在太和元年(227)于廷尉属下设律博士,教授法律诉讼之学,此是律学设置的开端。

西晋继续举办太学,并增设专门培养贵族子弟的国子学,使中央官学多样化,等级性更加突显。于秘书监设书博士,教弟子习书法,为书学设置的开端。

南朝由宋、齐、梁、陈四朝政权相继。值得一提的是宋文帝时,儒学馆、玄学馆、史学馆、文学馆四馆并立,招收生员,进行教学,反映出当时文化领域实际变化。分科讲授,也是教育上的一大变革。宋明帝立藏书、研究、教学三位一体的文教机构——总明观,置祭酒总领其事,设儒、道、文、史四科,初步形成多科性大学实行分科教授的体制。梁武帝重视经术,规定不通一经者不得为官。后在京开办五馆、集雅馆、国子学、士林馆、律学等,有力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北方十六国时期,一些少数民族政权也曾设立太学以及四门学、郡国学、律学,但因政权兴废不定,学校也时设时罢。至北魏,设立国子学,又别立太学。孝文帝、宣武帝时又增设四门小学,形成国子学、太学、四门小学三学并立的制度。

清代举行乡试的场所——南京贡院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繁荣时短而衰颓时长,民间私学显得重要。许多专门人才的培养,都依靠私学或家学的传授。祖冲之的天文学、算学,徐文伯的医学,王融的文学,颜之推的文学等,都是优良家庭教育的结果。颜之推著《颜氏家训》20篇,便是当时家庭教育思想总结的代表作。

隋朝于开皇九年(589)统一南北。中央官学逐渐形成独立的管理机构国子监,所属有国子、太学、四门、书、算五学。

唐继承隋的中央官学制度,又有新发展,儒学教育和专门教育的设置已趋向多样化。贞观年代,国子监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此外新设弘文馆、崇文馆,以教育皇族与高级贵族子弟。另有附设于行政或业务机构的一些专门学校,如医药学、天文学、兽医学、音乐学校、工艺学校,以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唐按州县行政区的层次分级设地方官学,至开元年代已形成全国官学网,成为当时的世界创举。

唐政府对乡里学校也加以提倡,但不能施加强制。民间有启蒙识字传授基础知识的私塾,也有程度较高传授专门知识的私学。唐后期,私学的条件渐有改善,具有藏书、教学、研究等功能的书院开始出现,数量不多。

唐代的文教发展处于领先地位,士人往来或居留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传输经籍、史书、文学著作、儿童教本等。周边少数民族也派子弟到长安(今西安)、成都读书。这些交流活动,促进了边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隋唐都接收邻国留学生,贞观年代留学生渐增,日本、新罗、百济、高丽等留学生到长安,学习中国的经史、法律、礼制、文学、科技。留学生成为中国与周边国家文化教育交流的桥梁。

唐衰亡后转入五代,中国再次处于分裂和战乱时期,官学衰落,而民间的书院和私塾则适应需要而继续有所发展。

宋、元、明、清时期,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继续以儒学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程朱理学教育思想被认定更符合统治阶级需要,南宋末年提升而居于统治地位。除明中叶程朱理学曾一度受到以王守仁为代表的心学教育思想的冲击外,元代及明前期以及清代,程朱理学一直支配着教育事业。

宋代朱熹的《四书集注》被规定为官学的必读教材,明清还奉命编成多种理学教材。颁发“监规”与禁令,是明清采用的措施,对生员的思想、言论、结社严加限制。学生以参加科举考试而做官为目的。地方学校则变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科举考试需要的则学,否则不学,学校沦为科举的附庸。

张贴于皇宫门外的大金榜

宋代的书院进一步发展,先后著名的书院有石鼓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应天府书院、茅山书院、丽泽书院、象山书院。书院不以追求科举及第为目标,教师自由讲学,学生自由择师,学习方式是自学、讲学、讨论、指导相结合。元代将书院官学化,置于政府管理下。明中叶,书院再次兴起,社会影响日大,有的竟成为在野士大夫清议的中心。自由讲学为封建专制所不容,明代于嘉靖、万历、天启年间四次禁毁书院,后来加强行政控制,纳入科举轨道。清初采取禁书院政策,至雍正年间开禁,私立官立书院迅速增加,既有传授程朱理学,教课八股文的,又有名家主讲,传授经学、史学、天算、地理等学问的书院,但仍是脱离社会实际。

民间家塾、私塾、义塾等以儿童为教育对象进行启蒙教育的组织,概称之为蒙学。主要教学内容为读书、写字、作文。所读教材主要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书”,各学也可选用新编的教材,如《童蒙须知》、《小学》、《神童诗》、《蒙求》、《四书集注》、《声律启蒙》等。历代积累了编写童蒙教材的丰富经验。在蒙学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总结蒙学经验的教学法著作也渐次出现,如元代程端礼的《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清代崔学古的《蒙学录》、王筠的《教童子法》等。

近代教育(1840~1949)

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化。清朝统治阶级内部一部分当权的官僚,在严重的“内忧外患”的形势下决定采取“自强”措施,兴起洋务运动。19世纪6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洋务派在发展军工和民用企业的同时,提倡办洋务教育,培养各类洋务人才。陆续举办了三种类型的学堂:同文馆与广方言馆、陆军与水师学堂、机器与电报学堂。教学内容有“旧学”的“四书”、“五经”,“新学”的“西文”、“西艺”。聘请外国传教士、军官、技师为学堂教习。自1872年起又分几批派学生到美、英、德、法等国留学,学习军事和实用技术。洋务教育虽带来一些资本主义教育因素,但所坚持的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办学方针。

甲午战争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资产阶级维新派借助帝权领导变法维新运动。1898年光绪帝下“明定国是”诏书,其中关于教育的内容有:废八股、变科举;成立京师大学堂,统辖全国学堂;书院改学堂,兼习中学、西学;筹设各类专门学堂;选派聪颖学生出国游学等。变法虽失败,但为以后的改革作了舆论准备。清朝被迫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开始实行所谓“新政”,改革教育成为先行的要务。1904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这是近代第一个在全国推行的现代学制之始。1905年科举被废除,为兴学校扫除障碍。

1911年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随即任命教育总长,成立教育部。中央临时教育会议召开,确定新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接着制定学校系统,在1912~1913年间先后公布《学校系统令》及各种学校令,合称壬子癸丑学制;又明令改革课程,公布《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和《中学校课程标准》,对普通教育课程变革做了具体规定。1915年12月袁世凯企图恢复帝制,在教育方面重新恢复尊孔读经,否定教育宗旨,代以《教育要旨》。为反对复古的旧文化、旧道德,1915年开始兴起新文化运动。运动中提出的民主与科学的口号,促进新教育思潮的发展,推动教育改革。主要表现为提倡白话文,要求男女教育平等,兴起平民教育、职业教育与科学教育思潮。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提出囊括大典、网罗众家、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并着手改革大学学制、教学制度和管理体制。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从1919年起三次年会都以学制为讨论中心,最终形成新学制草案。经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修改通过,1922年11月公布施行。

新文化运动中,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华职业教育社等一些全国性教育团体先后成立,并从事教育改革活动。其中“教育救国论”的主张者,积极引进西方教育理论,特别是受美国J.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当时的一些教育流派,如平民教育、职业教育、生活教育、活教育,都以实用主义为理论依据。教育家们还在部分学校实验西方国家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制度,如设计教学法、道尔顿制、温内特卡制等,在中国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试验,但成效并不显著,也难推广。

1927年国民政府决定设中华民国大学院,主管全国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务。但试行一年多难以推行,受到各方反对。1928年11月,决定大学院改为教育部,随后停止大学区,省恢复教育厅,县设教育局。1929年国民政府颁行《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其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军的炮火破坏中国大批学校,仅1937~1938年间,108所高等学校,被破坏91所,40%以上的中学陷入被占领区或战区。国民政府下令大学内迁,至1938年底迁大学55所,使高等教育的基本力量得以保存。为救济战区流亡的中等学校师生,从1937年起,先后在中西部10省市设国立中学34所、国立师范学校14所、国立职业学校若干所。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迁的国立大专院校大部分迁回原址,一部分留在原地。抗日战争时另一教育措施是,实施国民教育制度,将小学义务教育与民众补习教育合并进行,在乡镇设国民中心学校,保设国民学校,两者均分设小学部和民教部,小学部施以义务教育,民教部施以补习教育。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需要,共产党人于1921~1927年先后创立了湖南自修大学、上海大学、湘江学校、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等,培养革命干部。与此同时,还在工人、农民中创办了工人俱乐部、工人补习学校、工人子弟小学、农民学校等,在提高工农文化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

在长期的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期间,共产党人还坚持开展军队教育,在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开展干部教育、农民业余教育和小学教育,基本上形成了新型的教育体系,积累了教育经验,也形成革命的教育传统。

现代教育(1949~2001)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中国教育的历史性转折。1949年10月至1965年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把半封建半殖民地教育改造成新民主主义教育,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教育。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中规定的教育总方针总任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共同纲领》提出:“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方针任务明确后,逐步进行改革:一是废除陈旧的课程、教材和训导制度,对师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二是改革学制,教育向工农开门,工农教育各种形式的学校居于重要地位。这期间,接管了国民党统治区的公立学校,接收外国津贴的学校,并将私立学校转为公办。三是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四是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规程和教学计划,改编教材。这些工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奠定了基础。

1956~1966年,中国进入全面、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发展道路进行了艰难的探索。1957年2月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4月召开了中共中央教育工作会议,讨论教育方针、发展规划、管理权限下放等问题。5月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提出“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这些都是试图突破苏联的教育经验,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体系。但与此同时,全党全国范围内的整风运动、反右斗争、反右倾运动等,也伤害了一大批教育工作者,使教育事业蒙受巨大损失。中共中央教育工作会议后发动的教育革命,“左”倾的错误思想占据上风,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规定不切实际的高指标,造成了不良后果。各级各类学校大发展之后,教育经费的需要大大超过国民经济承受的能力;学校内部的教学改革,打乱了课程体系,打乱了教学秩序,降低了教育质量。1961~1963年,中央对教育事业进行了大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①裁并高等学校、专科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压缩全日制中小学的规模,调整学校布局,办好一批重点学校,贯彻国家办学与人民群众办学并行的方针。②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三个工作条例,对学校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稳定当时学校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了积极作用。③加强教材建设,完成了中小学十二年制教材的编撰工作。④纠正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左”的倾向,调动了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各级各类学校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改革试验,取得了一些成绩。据1965年底统计:全日制高等学校434所,学生67.4万人,其中117所试办半工半读专业班,学生4.4万人;半工(农)半读高等学校109所,学生2.9万人。中等学校8万多所,学生1 430.87万人。其中,普通中学1.8万多所,学生933.8万人;中等专业学校1 265所,学生54.7万人;半工半读中学6.1万多所,学生44.3万人。小学168万多所,学生超过1.1亿人。函授的高等学校123所,学生13.2万人;夜大学的高等学校83所,学生1.8万人。此外还有电视大学等。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受到很大冲击。其间周恩来曾于1972年提出“为革命学业务、文化和技术”,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研究等一系列正确主张;邓小平也在1975年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期间要求教育整顿。但均未得到真正贯彻,甚至被“四人帮”诬蔑为“右倾翻案风”而遭到批判。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再以“以阶级斗争为纲”,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路线,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教育领域拨乱反正,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1977年以恢复高考制度为标志,恢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摆脱了混乱局面,逐步走上了正常发展的道路。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提高教学质量,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要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要尊师。教育部重新颁发《高教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作为教育工作实施的章程。1979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首先把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恢复起来,把被不合理裁并、停办的学校恢复起来,然后确定重点,办好一批大中小学。1980年教育部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教育工作经验,主要的有:①教育工作必须与经济协调发展;②学校要有明确培养目标;③正确贯彻知识分子政策;④改善共产党对学校的领导。同时清理了“左”倾错误的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分清了是非。

1982年中共十二大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重点地位。并进一步提出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位,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83年邓小平给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成为教育改革和优先发展的指导方针。1985年5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教育改革纳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必须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加强智力开发。”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强调:“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再次强调:“切实把科技和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过中共历次代表大会的强调,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已经确立,进一步的问题是切实加以落实。1998年3月,国务院成立科教领导小组,把实施科教兴国作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同年10月,国家科教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教育部拟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计划》。此后,全面推动各级各类改革,并取得重大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立法的进展

随着以法治国理念的确立,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教育立法。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几个教育立法:1986年4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1993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3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以宪法为依据,规定中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1996年5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8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了这些基本的教育法律,教育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法律保障。

教育改革的展开

①义务教育的普及。1980年12月发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在80年代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相应地对普及义务教育的程度提出了新要求。1985年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7月《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加快速度,采取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教育投资体制,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办学积极性,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任务在逐步实现。②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为避免中等教育只有单一化普通中学的状况,使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有合理的比例,1979年教育部与国家劳动局提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方案,并开始试点。1980年国务院批准中等教育改革报告,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调整整顿普通中学,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这促使职业技术教育大发展,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状况得到改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中等教育结构进一步改革,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的比例超过50%,形成普教与职教双轨并行的格局。③高等教育全面改革。1983年4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和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要求使高等教育有较大发展,调整内部结构,增加专科和短线专业的比重,加紧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的建设。1986年3月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划分国家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等教育的权限,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高校实行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费生三种形式招生。高等教育结构经过调整,增加应用文科、财经、政法和工科中轻纺、食品、电子、土建等短线专业的招生人数。硕士生、博士生也增加一定数量。高教的结构层次趋于合理化,缓解了国家对紧缺人才的需求。④成人教育的改革。197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大大促进农村扫盲工作的发展。在达到基本扫除文盲目标后,发展继续教育,形式有农民业余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民中专和各级短期培训学校。城市职工教育也迅速发展,1978年9月职工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在青年工人中普及初中文化和初级技术教育。1981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教育的决定》后,职工的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的“双补”教育全面展开。与此同时,也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工人技术培训工作。为使成人教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1987年开始把成人教育工作重点转移到岗位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形式为培训班、进修班、文化技术学校等,以按需施教为原则,坚持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短学制为主,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为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干部提出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和专业化的要求,1980年开始,由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班和培训班,1983年5月批准开办管理干部学院,目标是把各类干部的文化程度逐渐提高到大专水平。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较快,以适应继续提高文化科技层次的要求,有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大学、教育学院、函授学院、夜大学等各种形式,可供不同需要的人选择。⑤农村教育的改革。1983年5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使适合本地区需要的各类职业学校比重超过普通高中。根据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农村教育实行综合改革,在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取得成效的条件下,积极推动教育同当地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使县乡两级政府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分级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统筹经济、科技、教育的发展,落实科教兴国的战略。90年代,在全国116个县建立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有力地推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发展。

教育事业的发展

随着教育全方位的改革,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到2006年底,实现了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 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为3 73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7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了生活费。2008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到2006年底,全国普通小学34.16万所,招生1 729.37万人,在校生10 711.53万人;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共8.28万所,招生3 548.59万人,在校生10 350.2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16 153所,招生871.21万人,在校生2 531.97万人;普通高等院校1 867所,招生共546.05万人,在校学生1 738.84万人;培养研究生单位767个,招生39.79万人,在校研究生110.47万人(博士生20.80万人,硕士生89.66万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多层次多形式形成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为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