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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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主要軍種,是陸地作戰的主力,是人民解放軍各軍兵種中歷史最久,在新中國建立前後的歷次作戰中發揮最出色的,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各種搶險救災中的中堅力量。2015年12月31日,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領導機構。此前沒有設置獨立的領導機關,領導機關職能由四總部代行,瀋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七個軍區直接領導所屬陸軍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是東部戰區、南部戰區、西部戰區、北部戰區、中部戰區等五大戰區直接領導所屬陸軍部隊。由5個軍區陸軍、13個集團軍(新組建)構成。每個戰區下設2至3個集團軍,駐紮在國家的特定地區。集團軍包括3萬至6萬兵力,由不同師和旅級部隊構成,另外還包括支援部隊。預備役部隊受控於省政府,用於協助保護邊境安全,隨時等候徵召,應對自然災害。戰時,預備役部隊可組成30個步兵師和數量與之相當的獨立旅。

  13個新組建集團軍與各戰區陸軍之間的隸屬關係是:第71、72、73集團軍隸屬東部戰區陸軍;第74、75集團軍隸屬南部戰區陸軍;第76、77集團軍隸屬西部戰區陸軍;第78、79、80集團軍隸屬北部戰區陸軍;第81、82、83集團軍隸屬中部戰區陸軍。截止到2017年12月,全軍團以上建制單位減少1000多個,正師級以上機構減少200多個。

  主要作戰部隊包括9個裝甲師、25個步兵師(其中2個負責兩栖任務)和3個炮兵師;有33個步兵旅、9個裝甲旅、15個炮兵旅和10個直升機團。所有步兵都屬機動化步兵,其中近半屬機械化步兵,配備有裝甲運兵車和一些坦克。空軍部隊也下設3個空降師,海軍也下設一個海軍陸戰隊師。

  陸軍裝備有7000輛坦克、7500輛裝甲運兵車,其中1/3為類似美軍M2“佈雷德利”步兵戰車的現代化步兵戰車;擁有2萬門火炮和400架直升機。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及電子對抗兵、偵察兵、測繪兵等專業兵組成。步兵徒步或乘裝甲輸送車、步兵戰車實施機動和作戰,由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裝甲步兵)組成。裝甲兵(坦克兵)以坦克及其他裝甲車、保障車輛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突擊任務。炮兵以各種壓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導彈和戰役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火力突擊任務。防空兵以高射炮、地空導彈武器系統為基本裝備,遂行對空作戰任務。陸軍航空兵裝備攻擊直升機、運輸直升機和其他專用直升機及輕型固定翼飛機,遂行空中機動和支援地面作戰任務。工程兵擔負工程保障任務,由工兵、舟橋、建築、偽裝、野戰給水工程、工程維護等專業部(分)隊組成。防化兵擔負防化保障任務,由防化、噴火、發煙等部(分)隊組成。通信兵擔負軍事通信任務,由通信、通信工程、通信技術保障、航空兵導航和軍郵勤務等專業部(分)隊組成。

  陸軍按其擔負的任務還劃分為野戰機動部隊、海防部隊、邊防部隊。

領導機構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領導機構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向陸軍授予軍旗並致訓詞,代表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向同志們、向全軍部隊致以熱烈祝賀,強調要堅持以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為引領,深入貫徹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全面實施改革強軍戰略,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時刻聽從黨和人民召喚,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為實現中國夢強軍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現任領導

  • 司令員:韓衛國
  • 政治委員:劉雷
    • 副司令員:彭勃、尤海濤、潘良時
    • 副政委:刁國新
    • 紀委書記:吳剛
    • 參謀長:劉振立

編制序列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的編制序列為軍種總部,集團軍、師、旅、團、營、連、排、班。

  經過70多年的建設,現已發展成一支具有強大火力,突擊力和高度機動能力的諸多兵種合成軍種。編有步兵,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專業兵種,還編有電子對抗,測繪和航空兵部隊。

其他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機動作戰部隊

  2006年12月29日,新華社發佈中國政府《2006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首次向全世界公佈: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機動作戰部隊共有18個集團軍。而在這之前,人民解放軍陸軍軍的數量始終是一個謎,其實人民解放軍陸軍軍的數量是不斷發生變化的,它的鼎盛時期是在1949年,當時人民解放軍陸軍共有70個軍。

  1985年6月10日,新華社向全世界宣佈,我國政府決定軍隊員額減少一百萬。陸軍部隊的建制單位有1/4撤銷,這其中包括很多有著幾十年光榮歷史,立過赫赫戰功的部隊。35個陸軍軍,按照“去新留老”的基本原則,撤銷了11個軍的番號,分別是:瀋陽軍區第68軍、北京軍區第66軍、69軍、蘭州軍區第19軍、濟南軍區第46軍、武漢軍區第43軍、南京軍區第60軍、福州軍區第29軍、廣州軍區第55軍、昆明軍區第11軍、成都軍區第50軍。

  保留的24個陸軍軍全部組建為合成集團軍,其中2個機械化集團軍。集團軍建制內的步兵師按北方、南方地理不同分別執行機械化步兵師、北方甲、乙種摩托化步兵師、乙種步兵師四種編制和南方摩托化步兵師、南方乙種步兵師兩種編制。另南方步兵師均未編制坦克團,只在集團軍編有坦克旅。在24個集團軍內,第1、14、31集團軍均下轄4個步兵師,第24集團軍暫時沒有坦克師(旅),這種情況到九十年代得到改變。1985年整編時,陸軍保留了6個炮兵師和7個高炮旅仍由軍區直屬,1992年,這些師、旅均下放到集團軍,將對應的原炮兵旅、高炮旅替換或合併。同時,第38集團軍高炮旅改建為陸軍第一個防空旅。

  進入90年代,在海灣戰爭的影響下,人民解放軍積極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提出建設資訊化軍隊、打贏資訊化戰爭的戰略目標,以軍事鬥爭準備為牽引,加快武器裝備發展,加強軍兵種和應急機動作戰部隊建設,優化體制編制,先後裁減員額70萬。1997年9月,中國宣佈在此後三年內再裁減軍隊員額50萬。至1999年底,裁減員額和體制編制的調整改革順利結束。其中,陸軍精簡18.6%,全軍編制人數保持在250萬以內。陸軍野戰部隊撤銷部分集團軍軍部和師、團,在加強合成和小型化、輕型化、多樣化方面取得進展,部隊編成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1998年9月,“三江抗洪”取得勝利後,瀋陽軍區第64集團軍、北京軍區第28集團軍和濟南軍區第67集團軍被撤銷番號和建制,全軍集團軍數量減至21個。集團軍建制內,有20多個步兵師改為步兵旅,2個坦克師縮編為裝甲旅,這是繼1985年整編以來又一次大規模的師改旅調整。另有一批步兵師轉隸省軍區,改為預備役師。保留的步兵師編制趨於統一,基本為“五團制”,坦克師(旅)也全部改為裝甲師(旅)。一批集團軍高炮旅開始改建為防空旅,其中2個防空旅建制內編有地空導彈團。

  在21個集團軍內,有3個集團軍改建為旅團制集團軍,建制內不再編有師級作戰部隊。這種輕型集團軍的出現,是陸軍部隊以適應未來戰爭需要的積極嘗試,基本編制為:兩個摩步旅、一個炮兵旅、一個裝甲旅、一個高炮旅及直屬通信團、工兵團、教導大隊、司訓大隊等部隊。在加強機械化部隊方面,一些重點建設部隊逐步換裝,第54集團軍步兵第127師、第1集團軍步兵第1師和第20集團軍步兵第58旅分別成為我軍第一個輕型機械化步兵師、第一個兩栖機械化步兵師和第一個機械化步兵旅。

  2003年9月,中國政府決定,2005年前再裁減軍隊員額20萬,軍隊總規模將保持230萬人。2003年10月又撤銷了3個集團軍。至此,陸軍集團軍的數量保留為18個。其分佈是:瀋陽軍區、北京軍區、濟南軍區和南京軍區各3個集團軍,蘭州軍區、廣州軍區和成都軍區各2個集團軍。

精兵之路:陸軍由70個軍演變成18個集團軍

  70個軍在新中國成立前形成 人民解放軍陸軍歷史上的70個軍是在中國工農紅軍八路軍新四軍東北抗日聯軍等武裝部隊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頒發《關於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命令各野戰軍所轄縱隊改稱軍,全軍共編第一野戰軍第二野戰軍第三野戰軍第四野戰軍華北軍區野戰軍。當時,四大野戰軍和華北軍區野戰軍共下轄帶有軍的19個兵團,其中第一野戰軍下轄第一、二兵團;第二野戰軍下轄第三、四、五兵團;第三野戰軍下轄第七、八、九、十兵團;第四野戰軍下轄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兵團;華北軍區野戰軍下轄第十八、十九、二十兵團。第十八、十九兵團和所屬軍在解放戰爭後期改隸第一野戰軍。

  全軍五大野戰軍和兵團共下轄70個軍,其分佈是:

  第一野戰軍共有12個軍,分別是:第一兵團下轄的第一、二、七軍;第二兵團下轄的第三、四、六軍;第二十二兵團(1949年12月新疆起義部隊改編而成)下轄的第五、九軍和獨立第一、二、三軍。此外,第一野戰軍還直接下轄第八軍。

  第二野戰軍共有10個軍,分別是:第三兵團下轄的第十、十一、十二軍;第四兵團下轄的第十三、十四、十五軍;第五兵團下轄的第十六、十七、十八軍。此外,第二野戰軍還直接下轄第十九軍。

  第三野戰軍共有16個軍,分別是:第七兵團下轄的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三十五軍;第八兵團下轄的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四軍;第九兵團下轄的第二十、二十七、三十、三十三軍;第十兵團下轄的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軍。

  第四野戰軍共有19個軍,分別是:第十二兵團下轄的第四十、四十五、四十六軍;第十三兵團下轄的第三十八、四十七、四十九軍;第十四兵團下轄的第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軍;第十五兵團下轄的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八軍;第二十一兵團(1949年11月陳明仁起義部隊改編而成)下轄的第五十二、五十三軍。此外,第四野戰軍還直接下轄第五十、五十一、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八軍。

  華北軍區野戰軍共有13個軍,分別是:第十八兵團下轄的第六十、六十一、六十二軍;第十九兵團下轄的第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軍;第二十兵團下轄的第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軍;第二十三兵團(1949年9月綏遠起義部隊改編而成)下轄的第三十六、三十七軍。此外,華北軍區還直接下轄第六十九、七十軍。

  70個軍精簡整編裁減 從新中國成立前夕到2003年,人民解放軍先後進行了10次大裁軍,成建制裁減軍的建制,大體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新中國成立前夕至1982年9月。這期間人民解放軍先後進行了7次大裁軍,共撤銷和改編了38個軍,其中15個軍撤銷,23個軍改編成軍兵種部隊和經濟建設部隊。此外,建國後,人民解放軍兵團建制全部取消,軍直接隸屬大軍區領導。

  第八軍1949年5月29日撤銷,軍部與綏蒙軍區合併為綏遠軍區;第五十八軍軍部機關1949年9月與河南軍區機關合併,所屬部隊調歸河南軍區和湖北軍區;第七十軍1949年11月撤銷,所屬部隊調歸第六十七軍和華北軍區;西北獨立軍第一軍1949年11月撤銷,所屬部隊調歸六十二軍;西北獨立第二軍1950年12月撤銷,所屬部隊調歸寧夏軍區;西北獨立第三軍1950年5月撤銷,所屬部隊調歸西北軍區;第五十二軍1951年9月2日撤銷,所屬部隊歸二十一兵團直轄;第五十三軍1951年9月撤銷,所屬部隊歸二十一兵團直轄;第六十一軍1952年7月撤銷,所屬部隊調歸第六十軍和川北軍區;第六十二軍1952年7月改編成西康軍區,所屬部隊改編成公安部隊和西南軍區部隊;第十八軍1952年2月10日改編成西藏軍區;第十七軍1952年3月17日撤銷,所屬3個師分別改編為興仁軍分區、鎮遠軍分區和獨山軍分區;第四十八軍1952年3月15日改編成第二十一兵團兵團部,所屬部隊改編成公安部隊和工程部隊;第四十五軍1952年10月與第四十四軍合編為五十四軍;第二十二軍1958年2月與其他部隊合編為守備部隊。

  第二階段:1985年百萬大裁軍,共撤銷了8個軍。

  第三階段:1997年50萬大裁軍,撤銷了2個軍。

  第四階段:2003年20萬大裁軍,撤銷了4個軍。

  新中國成立後的10次大裁軍,人民解放軍陸軍共撤銷了29個軍。

陸軍70個軍轉隸為軍兵種概況

  人民解放軍在新中國成立前基本上是單一的陸軍,陸軍又以步兵為主,海軍、空軍和其他軍兵種部隊基本上是空白。新中國成立初期到1956年,人民解放軍在中央軍委領導下共建立了10個軍兵種領導機關。

  1949年11月11日,成立了空軍領導機關;1950年4月14日,成立了海軍領導機關;1950年5月1日,成立了軍委通信部;1950年8月,成立了炮兵司令部;1950年9月,成立了裝甲兵司令部;1950年11月8日,成立了公安部隊領導機關;1950年12月,成立了防空軍司令部;1950年12月,成立了工程兵司令部;1953年9月9日,成立了鐵道兵領導機關;1956年1月,成立了防化學兵部。至此,人民解放軍陸軍的軍兵種已基本上得到了完善。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解放軍70個軍的大變革正是為滿足這些軍兵種發展的需要。

  4個軍改編成海軍:第三十軍1950年1月16日改編成海軍,所屬部隊分別調歸第二十、二十六、二十七軍;第十軍1952年4月25日撤銷,軍部和1個師調歸海軍,其餘部隊改編為裝甲兵和調歸華北軍區;第三十五軍1950年1月撤銷,軍部及軍屬炮兵團改編成華東海軍,所屬3個師分別改編成紹興軍分區和杭州警備區;第四十四軍1952年10月撤銷,軍機關併入中南軍區海軍機關,一三一師調歸海軍青島基地,其他兩個師分別調歸五十四軍、四十三軍。

  6個軍改編成空軍:第四十九軍1952年1月8日改編為空軍第三軍軍部,所屬部隊改編為公安部隊和轉隸其他部隊;第五十一軍1950年9月24日改編成中南軍區空軍領導機關,所屬部隊與湖北軍區合併;第二十五軍1952年7月20日整編成空軍,所屬部隊1個師調歸空軍,其餘調歸第二十三、二十軍和江蘇軍區;第十一軍1952年10月改編成空軍第五軍,其一八二師改編為鐵道兵,其三十二、三十三師分別調歸第十六軍和第六十軍;第三十三軍1950年11月撤銷,所屬部隊1個師改編為軍委空軍,其餘部隊調歸第二十七軍和福建軍區;第十五軍1961年3月改編成空降部隊。

  3個軍改編成公安部隊:第三十三軍1950年11月改編成華東公安部隊兼淞滬警備司令部,所屬4個師改編成公安師;第三十四軍1950年11月撤銷,軍機關一部組建華東軍區航空處,另一部和部分部隊改編為華東公安部隊;第二十九軍1950年11月18日改編為軍委鐵道公安司令部,所屬部隊1個師調歸軍委空軍,其餘部隊調歸福建軍區。

  3個軍改編為炮兵:第四軍1952年9月撤銷,軍部改編成中央軍委城防高射炮兵學校,所屬部隊改編成炮兵和鐵路公安部隊;第七軍1951年10月5日撤銷,軍部充實到第一高級步兵學校,部隊改編成炮兵和空軍;第三軍大部分部隊1952年6月合併到第一軍,軍部改編為西北軍區軍政幹部學校,所屬部隊兩個師合到第一軍部隊,兩個師改編成炮兵和空軍。

  7個軍改編成農建部隊、石油部隊和建築工程部隊 新中國建立後,中國的工作重點轉向經濟建設,70個軍中有7個軍改編成農建部隊、石油部隊和建築工程部隊。

  1. 第五軍的前身是新疆民族軍,1954年10月改編成新疆哈薩克自治區軍區,後改編成伊犁軍區,部隊改編為農建師。

  2. 第十九軍1952年7月1日改編成陝西軍區,所屬第五十五師調歸西北軍區,第五十七師改編成中國人民解放軍石油工程第一師,其餘部隊番號撤銷。

  3. 第九軍1952年11月撤銷,所屬部隊改變成新疆農業建設兵團第七、八、九師。

  4. 第二軍1953年3月撤銷,軍部整編成南疆軍區,所屬部隊大都整編成新疆農業建設部隊。

  5. 第六軍1953年5月與西北軍區航空處合編成西北軍區空軍,所屬部隊改編成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農建部隊。

  6. 第三十六軍1952年2月改編成建築工程部隊,部分部隊歸兵團直接領導。

  7. 第三十七軍1952年2月改編成建築工程部隊,部分部隊歸兵團直接領導。

  除了軍部撤銷外,人民解放軍還將大量成建制的作戰部隊集體轉業到地方從事經濟建設。1952年初,當時的人民軍事委員會和政務院作出了部隊集體轉業的決定。這一年有4個整師、11個整團,共46.5萬余名官兵集體轉業,變成了鐵路、水利、建築、林業和屯墾大軍。

  1954年8月,王震率人民解放軍第一、二十二兵團集體轉業,組成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屯墾戍邊,開發中國大西北。

  1958年3月,中國為開墾荒地,發展國營農場,將5個預備師、2個預備醫院,共10萬官兵集體轉業,開赴密山墾區和合江墾區。

  1960年2月,瀋陽、南京、濟南3個軍區的3萬官兵集體轉業,奔赴東北松遼平原,開發大慶油田。當時,轉業官兵占油田職工總數的54%。

  1962年至1964年,國務院抽調13萬基層軍官轉業充實到商業、糧食、供銷合作社,發展中國經濟。

  1964年5月,中央組織部從部隊抽調5500多名軍官轉業到工交、財貿、農林等部門工作。

  截至1965年,共有55萬多名軍官被政府安置到地方參加經濟建設。

  十年“文革”期間,有41萬轉業軍官被錯誤地按士兵作復員安置。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為糾正“文革”期間的錯誤,政府竭盡全力將復員安置的41萬軍官改為轉業,恢復了地方幹部身份。

  1981年,有8萬多名軍官轉業充實到公安部門、檢察院、法院,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1982年,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決定撤銷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和基建工程兵,兩個兵種51萬官兵集體轉業到鐵道部和原配屬的國家各部委。

  1982年以後,人民解放軍幹部轉業走上正軌,每年大約有4萬名幹部轉業到地方工作,再沒有出現過成建制的部隊集體轉業的情況。

發展成為集團軍

  2003年,人民解放軍進行第十次大裁軍,人民解放軍解放戰爭時期陸軍的70個軍,在陸軍只保留了18個軍,並逐漸發展成為集團軍。這18個軍中有當年第一野戰軍中的1個軍;第二野戰軍中的4個軍;第三野戰軍中的4個軍;第四野戰軍中的8個軍;華北軍區野戰軍中的1個軍。

  陸軍中保留的18個軍發生了三大變化:

  第一個變化是從騾馬化發展成摩托化和機械化。1985年,人民解放軍開始進行機械化集團軍試點,目前全軍陸軍機械化部隊的數量已經超過半數。

  第二個變化是由步兵軍轉變為多軍兵種合成的集團軍。鄧小平主持中央軍委工作後,在提出人民解放軍裁軍百萬之前,就醞釀組建人民解放軍的集團軍。1980年3月,他在軍委常委擴大會上指出:要根據軍隊裝備不斷改進的情況,搞些合成軍、合成師,這樣便於合成訓練,便於指揮員熟悉特種兵的指揮,把平時訓練和戰時使用結合起來。這些問題都要當作制度問題、體制問題作進一步研究。接著,在一個未來作戰研討會上,鄧小平又指出:有的同志提出來,過去我們也設想過,比如一個軍,組成一個合成軍,有炮、有坦克、有導彈,炮包括防空的,實際上就是一個集團軍。不久,鄧小平提出可以先搞一些軍作試驗。1985年百萬大裁軍後,人民解放軍以步兵為主體的陸軍軍全部改變成多兵種合成的集團軍。

  第三個變化是隸屬部隊的編制變化。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頒發《關於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命令各野戰軍所轄縱隊改稱軍,當時軍的編制是軍、師、團、營、連、排、班的編制;現在部分集團軍改為軍、旅、營、連、排、班的編制,作戰單元逐步小型化、合成化、模組化。

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

  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承擔抗洪搶險任務的重要突擊力量,具有組織嚴密、技術過硬、反應迅速、突擊力強的優勢,在搶險救災中發揮著打頭陣、當骨幹的特殊作用。至2002年5月,瀋陽軍區某集團軍工兵團等19支工程兵部隊被解放軍總參謀部確定為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擔負著全國長江、黃河、淮河、海河、松花江遼河、珠江、閩江等7大流域、9條江河和兩大湖泊的抗洪搶險任務。

  在抗洪搶險中,他們將主要運用專業技術和裝備器材,完成危工險段堤防的險情探查、護坡搶險、封堵決口以及水上救護、爆破分洪等急、難、險、重任務。參加抗洪搶險時,他們將統一佩戴由“鉤鎬與船槳”和“KHYJ”字母組成的紅色臂章。

  自1998年30萬解放軍官兵和人民群眾一起以血肉之軀戰勝了特大洪水之後,總參謀部就決定,在工程兵部隊的基礎上,打造一支具備抗洪專業技能的力量,改變往日的人海戰術。2000年,總參謀部確定一批工兵和舟橋專業部隊為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確定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上尚屬首次。這批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是總部在不增加編制員額、不改變原有戰備訓練任務、不改變現行領導指揮關係的前提下確定的。這些部隊在今後的訓練中,將增加抗洪搶險專業技術訓練內容和綜合演練,力求經過5至10年的努力,將這19支工程兵部隊建設成為裝備精良、技術先進、訓練有素、專業嫺熟、反應快速、搶險救災能力強,既能進行各種作戰工程保障,又能完成抗洪搶險任務的專業應急突擊力量。作為人民解放軍非戰爭行動訓練的主要內容之一,抗洪搶險已正式被列入自2002年起全面實施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一代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

陸軍軍銜

  列兵、上等兵

  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少尉、中尉、上尉

  陸軍少校、陸軍中校、陸軍上校、陸軍大校

  陸軍少將、陸軍中將、陸軍上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