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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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制度(kinship system),反映人们的亲属关系以及代表这些亲属关系称谓的一种社会规范。又称亲属称谓制度。在原始社会中,包括人们的血亲和姻亲在内的亲属称谓,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是一种完全确定的、有相互义务的称呼,对维护整个社会秩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亲属制度记录了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相应的家庭形式的亲属关系,证明了不同国度根本没有历史联系的地方存在过制度相同的家庭形式。   

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是亲属制度研究的开创者。他发现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亲属称谓同他们的婚姻家庭制度有很大差异,而且,这种亲属称谓在美洲许多操不同方言的土著居民中普遍存在。他运用调查表格的方式,搜集、分析了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大量亲属制资料,推衍出人类家庭形式的发展历史: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家庭产生之前,人们处于杂交的原始状态。从而解开了易洛魁人奉行的同他们的实际家庭关系相矛盾的亲属制度的谜。   

摩尔根确立了以亲属制度追溯家庭形式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家庭形式与亲属制度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婚姻形态是家庭形式的基础,家庭形式是亲属制度的基础。家庭是一种能动的要素,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发展,从低级形式进到高级形式。亲属制度是被动的,它把家庭经历每一个历史时期所产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庭急剧变化了的时候,才发生急剧变化。往往当家庭形式向前发展了,旧的称谓的改变或废弃却落后于现实,并以习惯的方式继续存在。这就出现了与现实家庭形式相矛盾的亲属制度。摩尔根在《人类家族的血亲和姻亲制度》(1871)一书的基础上,撰写了《古代社会》中的第三编,概述了家庭发展历史研究的理论成果。   

亲属制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亲属称谓的分类上的。亲属称谓分类,虽然不是亲属制度的目的,却是以最简单的术语来说明复杂的亲属称谓的性质和关系的最好途径。摩尔根介绍了马来亚式、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和雅利安式三种亲属制度,并把亲属制度分为类分式和描述式两大类。类分式的特点是只计算群体而不计算个人的亲属关系,无论直系或旁系亲属,只要辈分相同,除性别外,都用同一称谓。马来亚式和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都属类分式。描述式的特点是直系和旁系亲属称谓各别,如雅利安式。   

关于亲属制度的研究一直引起中外民族学者的兴趣和重视。许多学者在摩尔根研究的基础上,对亲属称谓问题提出了分类的见解。在美国,G.P.穆尔多克(George Peter Murdock, 1897~1985)在《社会结构》(1949)一书中提出夏威夷式、爱斯基摩式、易洛魁式、奥玛哈式、克罗式、苏丹式6种亲属称谓制图式,被众多的研究者采用。对于中国亲属制度的研究,中外学者也有所论列。对中国古代记述亲属制度的重要文献——《尔雅·释亲》、《仪礼》和《礼记》的分析,看法很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民族研究工作的深入,中国的民族学者对少数民族社会的家庭形式和社会面貌进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