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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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社会(population and society),表征人口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人口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制度下、一定时间和一定地域内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的总和。而社会是由人口组成的,是人口内部相互交往的产物,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没有人们之间的交往就没有社会。人们的交往首先是经济交往,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的交往关系构成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的基础和本质。   

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人口的发展;而人口自身的生产反作用于社会生产方式,并对整个社会发展起促进或延缓作用。生产方式决定生育行为的性质。原始公社的人口是公社成员,子女不属于个人所有,所以生育行为具有公共性质。私有制社会子女是个体家庭成员,是私有财产的继承人,所以生育行为具有私有性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育行为,本质上也属于公共性质。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形成不同的人口阶级构成,从而影响不同阶级人口的出生、死亡以及整个生命过程。社会生产方式通过对婚姻和家庭制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人口再生产的变化。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促使婴儿成活率提高,人口死亡率降低和人口平均寿命延长。此外,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因素(如家庭观念、宗教信仰、道德观念)和法令、政策和制度(如婚姻法、控制或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等)对人口再生产也起重大影响作用。   

人口对社会发展的反作用首先表现在人口的数量对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的影响,因为人口是生产力的要素,是生产关系的主体,也是一切社会关系(婚姻、家庭、阶级、民族、宗教、文化)的主体,没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就不可能组成社会并推进社会的发展,马克思指出:“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是社会内部分工的物质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1页)。物质资料的分配除受社会制度的影响以外,还以人口数量多少为转移,不同的人口构成形成不同的消费构成,并直接影响社会商品交换和流通。此外,人口素质的高低也影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