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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叶派'''([[汉语拼音]]:Shiyepai;外文:Shia; Shi‘ah),[[伊斯兰教]]教派。什叶为[[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党派、宗派、派别,专指追随[[阿里]]的一派人。该派以拥戴阿里及其后裔为穆斯林社团领袖为其主要特征。后因政治主张、伊玛目传系和教义诸问题的分歧,相继分化出凯桑尼派、栽德派、十二伊玛目派、伊斯玛仪派等许多支派。全世界什叶派穆斯林约有8,00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也门]]、[[黎巴嫩]]、[[巴基斯坦]]、[[叙利亚]]、[[阿富汗]]、[[土耳其]]、海湾各国和[[东非]]等地区。 [[穆罕默德]]去世后,伊斯兰教因[[哈里发]]继承权问题开始发生分歧。前三任哈里发任期中,以一些圣门弟子为核心,逐渐形成一个拥护阿里为哈里发的派别,被称作阿里党人。656年,[[奥斯曼·伊本·阿凡]]被刺后,阿里就任哈里发,但随之爆发伊斯兰教的第一次内战。661年阿里遇刺身亡后,[[穆阿维亚]]夺取权力,建立[[倭马亚王朝]]。阿里党人在政治斗争中严重受挫。680年,阿里之子侯赛因在卡尔巴拉之战中悲壮殉难,什叶派开始有了真正的发展。 685~687年库费的穆赫塔尔起义,得到非阿拉伯穆斯林的支持,并提出隐遁伊玛目和马赫迪复临的学说,为后来什叶派教义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内容。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专注于[[宗教]][[学科]],被认为奠定了该派的教法学基础。740年,侯赛因之孙[[栽德·本·阿里]]在库费发动起义并战死,追随者在9世纪形成[[栽德派]]。贾法尔·萨迪格于765年死后,激进派分裂出来,拥护其长子伊斯玛仪为伊玛目,后形成[[伊斯玛仪派]],即七伊玛目派。大多数人拥护其次子穆萨为伊玛目,政治上对[[阿拔斯王朝]]持温和态度,称[[拉斐德派]]。 9世纪末至10世纪初,什叶派各支派向各地派出传教师,建立传道会,领导反对阿拔斯王朝的斗争。各支派中伊斯玛仪派最为活跃,成为什叶派中最有影响的力量。与此同时,在一些地区先后建立统治王朝,如[[北非]]和[[埃及]]的[[法蒂玛王朝]]、北非的[[伊德里斯王朝]]、[[叙利亚]]的[[哈姆丹王朝]]、[[伊朗]]的[[伊斯玛仪派王朝]]、[[巴林]]的[[卡尔马特国]]、[[也门]]的[[栽德王朝]]、伊朗及[[伊拉克]]的[[布韦希王朝]]等。 945年布韦希王朝入主[[巴格达]]后,什叶派的力量和教义学说得到全面发展,史称“什叶派世纪”。11~13世纪,随着各地[[逊尼派]]的掌权和异族的入侵,[[伊斯玛仪派]]的各分支派别先后丧失各地政权,其势力大为削弱。只有栽德派和[[十二伊玛目派]]得以发展。1502年[[沙法维王朝]]建立,宣布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使该派在伊朗得到充分发展,成为什叶派的主流派。该派主张阿里及其与法蒂玛的后裔是先知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否认前三任哈里发的合法地位。认为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信仰[[安拉]]独一、信仰[[先知]]穆罕默德、信仰伊玛目。有忠诚、洁净、礼拜、施舍、斋戒、朝觐和吉哈德七大功修。后据此形成系统的伊玛目学说,为其宗教体系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依据。伊玛目学说于8世纪由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所奠基,10世纪时,什叶派学者[[伊本·穆萨·诺伯赫特]]所著《什叶派诸宗派之书》和伊斯玛仪派传教师[[伊本·叶尔孤白]]所著《论伊玛目制度》,都对伊玛目教义作了纲领性的论述,17世纪伊朗什叶派长老[[麦吉利西]](?~1699)在《心的生活》一书中系统地确立了伊玛目学说的理论体系。伊玛目是真主指定的穆斯林社团政教领袖,有传自穆罕默德的真光,具不谬性,效忠伊玛目就是顺从安拉的意志。坚信隐遁[[伊玛目]]和[[马赫迪]];认为末代伊玛目虽已隐遁,但终将以马赫迪身份复临人世,恢复正义。其经注学尤为强调《[[古兰经]]》的隐义,任何时代隐义不会为凡人所知,唯有伊玛目才深知其玄奥。圣训学有经伊玛目传述的集成于10~11世纪的《宗教学大全》、《教法自通》、《教法修正》和《圣训辨异》[[四圣书]]及其注释。教法学以经、训和伊玛目的教法判断为立法原则,伊玛目隐遁后由权威教法学家公议,对伊玛目的判断作出解释,并以理智为补充。教法学派有艾赫巴尔派和乌苏勒派。著名的古典教法著作有《伊斯兰教基础》、《舍里阿·伊斯兰》、《麦法提赫》、《米乌·沙达特》等。继承制度,仅以《古兰经》律例为基础,只尊重法定继承,不承认遗嘱继承。其法律体系以亡人的遗偶(丈夫或妻子)为核心,将全部继承人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之间实行排除原则,按继承顺序继承各自应得的份额,原则上不承认父系男性至亲的优先权。此外,允许教徒在受迫害时隐瞒真实信仰。在婚姻法规上,只承认“有效婚姻”(沙希赫)和“无效婚姻”(巴提尔)两种规范。准许被称为“穆塔尔”的有条件的临时婚姻,一个穆斯林男子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准许同多名穆斯林女子或“信奉天经”的女子(基督徒、犹太教徒、火祆教徒)结为“穆塔尔”,即所谓“以快乐为目的的婚姻”。严格限制丈夫单方面休妻。除重视[[古尔邦节]]、[[开斋节]]和[[圣纪]]外,尤为重视[[阿舒拉日]]、盖迪尔·胡木节和法蒂玛节,崇拜伊玛目陵墓、念诵迪克尔等。除伊斯兰教公认的圣地外,还有卡尔巴拉、纳杰夫、马什哈德、库姆、卡兹米耶、萨马拉等圣城。其各支派中,栽德派最接近逊尼派,而伊斯玛仪派的一些支派则被视为极端派。十二伊玛目派因受穆尔太齐赖派和照明哲学的影响,教义上显示出较多的活力。20世纪70年代,什叶派内部出现了复兴伊斯兰教的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 [[Category:宗教]] [[Category:宗教学]] [[Category:伊斯兰教]] [[Category:中文词典]] [[Category:S音词条]] [[Category:S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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