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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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派(diffusionist school),西方民族学学派之一。一译“播化学派”。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形成于德国。其创始人为民族学家R.F.格雷布纳。属于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还有W.福伊和B.安克曼。当时,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产阶级学术思想转向反动。为了与马克思主义的影响相对抗,在西方民族学界亦开始出现反对进化学派的浪潮。传播学派即是在此浪潮中产生的第一个反进化论的学派。其基本理论是直接与“进化论”(evolutionism)相对立的“传播论”(diffusionism)。这一理论是在地理学家F.拉策尔“人类地理学派”观点的影响下形成的。其哲学基础是新康德主义者H.李凯尔特的伪历史主义,即认为只有独一无二永不重复的现象才是历史现象。

传播学派否定各民族人民的文化创造性,将民族文化的进步、发展与各族人民的创造性劳动割裂开来,把文化现象看成是独立自在的东西,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物质文化、社会制度和宗教观念等)都是在某个地方一次产生的。一旦产生出来,便开始向外“传播”。各个文化现象传播到某个民族中间以后,便在那里机械地结合起来,形成一定的“文化圈”(Kulturkreise)。他们认为,各族人民并不是自己创造了自己的文化,而只是从世界上到处传播着的各种文化现象中“借用”了某些现成的东西。这种文化“传播”和“借用”的过程,便是“文化历史”的基本内容。   

英国传播学派以G.E.史密斯和W.J.佩里师生为代表。他们认为,文明的中心只有一个,即尼罗河流域,所有高级文化的各个因素,都是从古埃及传播出去的。因此他们也被称为“泛埃及主义”。   

传播学派的观点,在当时也曾对以民族学家F.博厄斯为首的美国历史学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欧洲传播学派与美国历史学派一般也被称为文化历史学派。

“文化圈”学说影响最大的国家是在德国和奥地利。以奥地利 W.施密特和德国 W.科佩斯为首的一派,亦称“维也纳学派”或“天主教学派”。格雷布纳和施密特的学派又合称为文化圈学派。施密特等以教会为背景,1906年创办了《人类》杂志和“人类研究所”,进行了大量的民族学调查和研究,目的在于运用民族学资料论证《圣经》中的一套世界观:原始神启和原始一神观念是宗教的发端形式;一夫一妻制是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阶级压迫和剥削以及私有财产制度自古以来便是社会的基础。他们通过这些活动从理论上维护当时受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冲击的资本主义制度,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现象都是合理的、自古就有的、永世长存的。   

施密特根据格雷布纳的理论,提出种种“文化圈”。他说,最早是“一夫一妻外婚制文化圈”,其特点是:使用木质工具,从事采集和狩猎,财产私有,行一夫一妻制,信仰上帝。这一文化圈的代表,是亚非两洲的矮小黑人。由这个“原始文化圈”发展成三个“基本文化圈”:“父权图腾制高级狩猎者文化圈”、“母权制种植者文化圈”和“父权制畜牧者文化圈”。以后的人类文化是这三个“基本文化圈”传播开来而又互相结合的结果。   

此外,“文化圈”还有多种划分法,如:按时代划分的原始、古代、近代等文化圈;按地区划分的塔斯马尼亚、美拉尼西亚等文化圈;按人种划分的尼格利陀、巴布亚等文化圈;按物质文化划分的澳大利亚飞去来器(见澳大利亚人)、东南亚吹箭筒等文化圈;按经济类型划分的热带丛林猎人、东非草原牧人等文化圈;按社会特征划分的图腾崇拜(见原始宗教),母权制异族通婚文化圈等等。   

这一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科佩斯,早在1931年就指出过“文化圈学说的危机”,到1952年又进一步指出:“危机确实开始赤裸裸地呈现出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学派的继承人J.黑克尔和R.von海恩-格尔登,基本上放弃了“文化圈理论”,主张研究具体的社会和文化,承认各族人民及其文化的独立发展;并开始怀疑火地人、安达曼人、阿埃塔人、塞芒人等一系列采集狩猎部落的原始性,从而对施密特以此为基础而作出的结论提出了挑战。然而,他们并不完全否定其前辈的反科学议论,仍继续片面强调“传播”和“借用”的作用,坚持原始一神论和私有财产自古就有的学说。   

目前,这一学派已完全丧失过去的影响。自从海恩-格尔登和黑克尔分别于1968年和1973年逝世后,没有再出现比较著名的代表人物。不过,这一学派积累的民族学资料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这一学派的代表著作有:格雷布纳的《大洋洲的文化圈和文化层》(1905)、《民族学方法论》(1911)、《民族学与历史》(1911)、《民族学》(1923),安克曼的《非洲的文化圈和文化层》(1905),施密特的《近代民族学及其起源、性质和目的》(1906)、《南美的文化圈和文化层》(1913)、《民族和文化》(1924)和《民族学方法》(193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