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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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英语:insurance company),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在资本主义国家,保险公司多是私营性质的。在中国,保险公司必须具有特定的法定资格。

  中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国专营保险、再保险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保险企业。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除台湾以外,在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均设立了分公司。在港澳地区及国外设有25个海外机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于1991年4 月26日,在交通银行保险部的基础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总部设在中国上海。截至1991年11月,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45个,在世界上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00多个代理点。

形式

  股份保险公司

  股份保险公司类似于其他产业的股份公司,由发起人根据《公司法》设立,由此具体规定了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公司债务的限额、发行股票的种类、税收、营业范围、公司的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组织由三个权力集团组成,即股东、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

  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但是一种非营利公司,没有股东,公司为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拥有。因此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股份保险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公司的顾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为所有人可以参加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红利"的形式分享经营成果。

  专属保险公司

  由工商企业自己设立,旨在为该企业、附属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风险保险或再保险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