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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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代佛教,从元世祖忽必烈即位至顺帝末年的百余年间(1260—1368)蒙古族在全中国范围内建立元王朝时期的佛教。自十三世纪初叶,元太祖成吉思汗就曾命其后裔,给各种宗教以平等待遇。元初佛教界一些著名人物,如耶律楚材、刘秉忠等,或为朝廷所尊信,或居政府的要职,对于当时佛教的护持,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且禅宗盛行江南,天台、白云、白莲等宗亦相当活跃。但对佛教教义未有多大的发扬,仅寺院经济的发展与僧尼人数之增加,有甚于过去。而寺院大力经营工商业等,尤成为元代佛教的一特殊现象。

  元代管理佛教的机构,最初设总制院,即以国师为领导。后又设功德使司(简称功德司)。至元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称宣政院,扩大管理职权,且在各路设行宣政院,代替了功德司的事务。僧官如僧录、僧正、僧纲等,也都由宣政院管辖。后来到至顺二年(1331)撤销行宣政院,另于全国设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掌管各地僧尼事务。元统二年(1334),又罢广教总管府,复立行宣政院。

  元代寺院和僧尼的人数,据宣政院至元二十八年(1291)统计:全国寺院凡二万四千三百一十八所,僧尼合计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若将私度僧尼糀E算在内,恐怕还不止此数。

  元代皇室所建官寺很多。从至元七年(1270)到至正十四年(1354)在京城内外各地,建有大护国仁王寺、圣寿万安寺、殊祥寺、大龙翔集庆寺、大觉海寺、大寿元忠国寺等,这些土木费用都很浩繁。英宗至治元年(1321)所建的寿安山佛寺,铸一佛像曾冶铜五十万斤(即今北京西山卧佛寺的卧佛)。

寺院

  随着寺院的兴造,又规定每寺住僧约三百人,于是朝廷将大量田地给与寺院。例如,中统初(1260)给庆寿、海云二寺地五百顷。大德五年(1301)给兴教寺地一百二十顷,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顷,万安寺地六百顷,南寺地百二十顷。皇庆初(1312)给大普庆寺田八万亩,崇福寺河南地百顷,上都开元寺江浙田二百顷,普庆寺山东益都田七十顷。至正十二年(1352),建清河大寿元忠国寺成,以江浙废寺之田归之。据大略统计,自世祖中统二年(1261)到至正七年(1347),前后共给寺田三千二百八十六万一千亩(《续文献通考》卷六)。这些寺院土地的主管机构是太禧宗禋院。各寺都设有总管府、提举司或提领所来经管业务。其一寺的田地散在各路的,便就各地设立主管机构。如大护国仁王寺,有襄阳、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大承华普庆寺,有镇江、汴梁、平江等处稻田田赋提举司。大承天护圣寺,有平江善农提库司、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等(《元史·百官志》)。

  元代寺院经济成了畸形的发展。因为寺院在拥有大量土地的同时,还大力从事商业和工业。当时各地解库(当铺)、酒店、碾硙、湖泊(养鱼场)、货仓、旅馆及邸店(商店)等,很多是寺庙所经营。如皇庆初(1312)给与大普庆寺腴田八万亩外,还有邸店四百间,即其一例(《陔馀丛考》卷十八)。其在工业方面,如开采煤炭和铁矿,也有寺僧参加。成宗大德元年(1297)有禁权豪僧道擅据矿炭山的命令(《元史·成宗纪》)。仁宗延祐三年(1316)于山西五台山灵鹫寺置铁冶提举司(《元史·仁宗纪》二),这也是前代寺院所无的经济活动。还有银矿的开采虽非寺院直接经营,而其收入却归寺院所有。如至顺元年(1330),闻蔚州广灵县地产银矿,文宗即令中书太禧院派人经营,而以其所得归大承天护圣寺(《元史?文宗纪》三)。寺院的工商业经营,当然和政府赋税收入有关。政府对于寺营的解库,有时禁止,有时命其纳税。而政府对于各处住持僧人将常住金谷掩为己有,修建退居私宅,开设解库,也有禁令(见《元典章》卷三十三)。

  至元三十年(1293)曾命僧寺之邸店、商贾舍止(旅馆),其货物照章纳税(《元史》卷十七)。其后更时有明令,使僧道为工商者纳税。特别是诸河西路僧人有妻子者,当差发、税粮、铺马、次舍,与庶民同;以防止当时富户冒为僧道,规避差役(《元史·刑法志》卷一百零三)。

藏经

  元代没有大规模举行官刻藏经的事,这是因为大都(今北京)弘法寺原来已有金代刻成的大藏经版,世祖至元中曾重加校订,成为元代的弘法寺大藏(当时有《弘法入藏录》,今已佚)。至元二十二至二十四年间,更召集汉藏大德僧人学士等对勘汉藏两种大藏经的异同,编成《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十卷。此外,民间私刻的藏经也还有几种版本。先是杭州余杭县南山大普宁寺白云宗僧徒于至元中募刻了大藏经版一副,约六千卷,此即通称的普宁寺本。

  稍后,在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宋末创刻未完的碛砂版藏经继续雕刻,至仁宗至治末年(约1323顷)完成,共六千三百余卷。又在大德十年间(1306),松江府僧录管主八从弘法寺大藏中选出南方各种藏经刻版所缺之秘密经类等,刻成二十八函,约三百一十五卷,以为普宁寺版和碛砂版的补充。管主八还于大德六年(1302)以来刻成西河字(西夏文)大藏经版一副,共三千六百二十卷,并印施三十余部于各地。又白莲宗复兴而传入福建之后,也于仁宗延祐二年(1315)在建阳县发起开雕毗卢大藏,得到当时福建行省长官亦黑迷失的赞助,担任了劝缘主,但只刻成《般若》、《宝积》、《华严》、《涅盘》四大部,今福州鼓山和山西太原崇善寺还存有它的一些印本。

元代喇嘛教

  从成吉思汗时起,蒙古统治者就试图把喇嘛教作为联系西藏上层的重要纽带。西藏归顺蒙古后,忽必烈特别支持萨迦派的发展。建都燕京后,以八思巴为国师、帝师,统领天下释教,推动了喇嘛教在藏、蒙和北方部分汉民地区的传播。在大一统的国家内,空前密切了藏蒙、藏汉等各族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加强了西藏和中央政权的联系。

  从八思巴开端,终元之世,历朝都以喇嘛为帝师。新帝在即位之前,必先就帝师受戒。帝师也是元中央的重要官员,领中央机构总制院事。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是中央管辖全国佛教和西藏地方行政事务的机构。因此,帝师不只是喇嘛教和西藏地方的领袖,而且也是全国佛教的首脑。此外,中央又在南宋都旧杭州设置江南释教总统所,任命喇嘛僧统理,直接管辖江南佛教,后并入宣政院。喇嘛教统治着全国佛教。

  喇嘛僧在元代享有各种政治、经济特权。宣政院曾规定:“凡民殴西僧者,截其手;骂之者,断其舌。”喇嘛教上层实际上成了元代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中有些人飞扬跋扈、为非作歹、掠夺财物、残害民众,为害不可胜言。如帝师相琏真伽,元世祖时为江南释教总统,他利用职权,劫掠财物、发掘陵墓、戕杀平民,干尽坏事,事发被查抄时,除金银珠玉之外,有田2万3千亩、私庇不输公赋者2万3千户,将民50余万变为佃户,另有藏匿未露者不计其数。元朝赏赐给大喇嘛的金银财宝,多至无法估计,史书中有“国家财富,半入西蕃”的评语。元王朝最终也陷进了喇嘛教的腐败之中,其中内宫丑闻迭出,是表现之一。

  元统治者之所以大力扶植喇嘛教,最初的用意在于把它作为沟通西藏关系,羁縻边远居民(包括畏兀儿等)的手段。《元史·释老传》曰:“元起朔方,固已崇尚释教,及得西域,世祖以地广而险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事实上,信仰的成分甚少,主要是出于“因其俗而柔其人”的政治目的。另外,元王朝作为少数民族上层建立的政权,也有意使喇嘛教在控制汉民族中起作用。

元帝室与佛教

  元朝虽以藏传佛教为国教,但对其它宗教如汉地佛教、儒教、道教,乃至外来的回教、基督教等,也不排斥,取宽容姿态。汉地佛教与藏传佛教有许多共同点,作为佛教一般,均为历代帝室所崇尚。

  元世祖忽必烈带头祟佛,他于“万机之暇,自持数珠,课诵、施食”。1261年建大乾元寺、龙光华严寺。1285年,“发诸卫军六千八百人,给护国寺修道”。他对佛事也很热心,1285年,于西京普思寺集全国僧侣4万人举行资戒会7日,并令帝师于各大寺庙做佛事19会。1287年,命西藏僧侣在宫廷以及万寿山、五台山等地举行佛事33会。忽必烈曾自述:“自有天下,寺院田产,二税尽蠲免之,并令缁侣安心办道。”这在宋辽是没有的。

  此后诸帝对待佛教,大部依世祖的范例办理。如成宗大德元年(1297),建临洮寺,又在五台绝境建万寿依国寺。五年(1031),“赐昭应宫、兴教寺地各百顷,兴教寺仍赐钞万五千锭;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顷,钞皆如兴教之数;万安寺地六百顷,钞万锭,南寺地百二十顷,钞如万安之数。”这种营造大寺院和大规模赐田赐钞的风气,有元一代几乎没有中断。其结果,“凡天下人迹所到,精兰胜观,栋字相望”。两宋以来逐渐稳定、衰退的佛教,又有了新的高涨。据至元二十八年(1291)宣政院统计,当时境内有寺4万2千余所,僧尼21300余人,加上伪滥僧尼,至元代中叶,总数约在百万左右。由于帝室对佛教的多方庇护,一些寺院大量兼并土地,甚至公然侵夺公田、民户。成宗时,常州僧录将官田280顷归为己有;仁宗时,白云宗总摄沈明仁强夺民田2万顷。大德三年(1299)统计,仅江南诸寺即拥有佃户50余万。元代寺院除经营土地,也从事各种商业、手工业活动,各地当铺、酒肆、碾硙、货仓、旅店、邸店等多为寺院所有,比之宋代还要活跃。 

汉地佛教诸宗

  元代汉地佛教以禅宗为主流。北方有万松行秀、雪庭福裕一系的曹洞宗和海云印简一系的临济宗;南方有云峰妙高、雪岩祖钦、高峰原妙、中峰明本、元叟行端等所传的临济宗。总的说,曹洞盛于北方,临济盛于南方。

  行秀在入元后应耶律楚材之请,著《从容录》,其影响稍逊于《碧岩录》,也是文字禅的典范。耶律楚材后应成吉思汗之召,扈从西征,深受器重。成古思汗死后,他被窝阔台任命为中书令,从事“以儒治国,以佛治心”的实践。福裕随行秀出家,先住燕京奉福寺,后住嵩山少林寺,门下弟子相承,绵延不绝,成为曹洞宗在北方的主力。福裕受定宗诏住和林兴国禅寺,受宪宗召诣帐殿奏对称旨,又受世祖“光宗正法”赐号。仁宗皇庆元年(1312),制赠福裕大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追赠晋国公。

  海云印简曾为忽必烈说法传戒,住正定临济院,在北方中兴临济宗。他的在俗弟子刘秉忠,在忽必烈时参决军政大事,世祖即位后,负责起草朝仪、官制等典章制度,在元初有很高的政治地位。

  南方临济宗属杨岐派法系。云峰妙高曾北上参加元世祖召集的禅、教、律三宗辩论。雪岩祖钦得法于径山师范,他的《语录》强调儒释一致。高峰原妙初习天台,后学参禅,成为祖钦弟子。中峰明本得悟于原妙,是元代重要禅僧,丞相脱欢和翰林学士赵孟烦等曾从他学禅。他的弟子天如惟则在前人基础上,进一步提倡禅净合一。以上为克勤下虎丘绍隆一系所传。元叟行端则为克勤下大慧宗杲一系所传,大约与明本同时,他的弟子楚石梵琦也是当时知名的禅僧。

  受宋代佛教影响,天台宗在杭州、天台一带仍继续传播。活动于杭州的湛堂性澄,于英宗至治二年(1321)应召入京校大藏经,其弟子玉岗蒙润住杭州下天竺寺,著《天台四教仪集注》,为天台宗的入门著作。性澄另一弟子绝宗善继住天台山,晚年专修净土。

  元代华严宗仍主要传播于五台山。仲华文才为五台山佑国寺主持,其弟子有五台山晋宁寺的大林了性等,有一定影响。

白莲教与白云宗

  在传统佛教宗派外,元代江南地区还流行白莲教和白云宗等教团。

  白莲教是在宋代结社念佛、净土信仰广泛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它在初创时期是佛教的一个世俗化教派,但在后来则演化为民间秘密教团。

  白莲教创于南宋初年江苏吴郡延祥院僧人茅子元。据《莲宗宝鉴》,茅子元先学天台教义,习止观禅法,后慕东晋慧远莲社遗风,“劝人归依三宝,受持五戒”,“念阿弥陀佛五声,以证五戒”;制定晨朝礼忏仪,劝人信仰西方净土。他在江苏青浦县的淀山湖边,建立“莲宗忏堂”,修持净业,自称“白莲导师”。他提倡吃斋念佛,不杀生,不饮酒,男女僧俗共同修持。因其断肉食菜,故又名白莲菜。

  白莲教的教义以为,净秽迷悟只是一心作,根据心的染净程度,众生所生净土才有高下差别,因此,它要求把修心与修净土结合起来。在民众中得到迅速传播。绍兴初年,当局以“食菜事魔”的罪名将茅子元流配江州(江西九江),三年(1133)被赦,宋高宗召见,并赐“劝修净业莲宗导师慈照宗主”的称号。子元死后,小茅阇黎等人继续倡导,使白莲教盛行于南方。

  元代白莲教与民间信仰逐渐融合,群众基础日益广泛,政府屡屡感到不安。武宗至大元年(1308),诏令“禁止白莲社,毁其祠字,以其人还隶名籍”。由于庐山东林寺普度撰《庐山莲宗宝鉴》,解释子元白莲教正义,加上白莲教其他上层人物的积极活动,一度恢复它的合法地位。但白莲宗的下层则转向秘密发展,教义也有变化,成了鼓动和组织农民反抗统治者的手段,终于导致了元末农民的大起义。

  白云宗原属华严宗的一支,又名白云菜或十地菜,是北宋末年居杭州白云庵的沙门孔清觉(1043—1121),提倡菜食为主,吸引在家信众而建立的一个团体。

  清觉以为唯《华严经》教义是“顿教”,属“菩萨十地”中第十地,因而是引导众生成佛的“佛乘”,需要特别加以弘扬。他依据华严宗圆融无碍之说,着力提倡儒释道三教一致,认为儒教明乎仁义礼智信,忠孝君父;佛教慈悲救苦,化诱群迷;道教则寂默恬淡,无贪无爱。虽然各有特点,其义则一。白莲宗僧人可娶妻生子,白云宗则不许娶妻,但强调信徒要耕稼自立。其余在戒荤戒酒戒杀等方面两宗大体相同。在浙江西部农村中,白云宗得到很多信徒,据说往往有以修忏念佛为名。男女混杂秽乱的情况,被视作“邪教”。政和六年(1116),清觉被发配广南恩州(广东恩平),四年后获释。南宋嘉泰二年(1202),有奏曰:道民“吃菜事魔,所谓奸民者也。自植党与,十百为群,扶持妖教,聋瞽愚俗。或以修路建桥为名,或效诵经焚香为会,夜聚晓散,男女无别,所至各有渠魁相统……假名兴造,自丰囊囊,创置私庵,以为逋逃渊薮”,请禁止流行。宁宗准奏。

  到了元代,白云宗一度有较大发展,杭州南山普宁寺成为该宗中心。该寺住持道安组织雕刻了又一部大藏经,名《普宁藏》,除了复刻宋代思溪《圆觉藏》外,还加入了白云宗的撰述和元代新译经。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白云宗再次遭到严禁。

(主要来源:任继愈《中国佛教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