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具足戒的源代码
←
具足戒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你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你刚才请求的操作只对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开放:
用户
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具足戒'''([[梵语]]:उपसंपदा,[[罗马化]]:''Upasampadā''),指[[佛教]]信众在[[出家]]加入[[僧团]]成为[[出家众]]后,成为[[比丘]]或[[比丘尼]]时所应接受与遵行的[[佛教戒律|戒律]],也就是指[[波罗提木叉]]。发誓遵守波罗提木叉,是成为僧团成员的先决条件。一般的[[在家众|在家]][[居士]],可以依照自己的环境与自我期待,选择遵守或不遵守某些戒律;但是成为出家众,就必须要遵守完整的波罗提木叉,故称为“具足”。接受具足戒之后,正式成为僧团成员,才能被称为[[比丘]]或[[比丘尼]]。 ===戒律内容=== 南传佛教比丘戒为227条,北传佛教《四分律》比丘戒有二五○戒,比丘尼戒有三四八戒,又称[[波罗提木叉]]。以性质分为: ====波罗夷==== 波罗夷(比丘四,比丘尼八):行淫、偷窃、杀人和妄称上人,均属大罪,犯者必须逐出[[僧团]]。 ====僧残==== 僧残(比丘十三,比丘尼十七):故意泄精、故意触摸女人、充当男女私通牵线、私自建造房屋、毁谤其他比丘、挑拨离间和不听忠告等,属于重罪,犯者接受六夜摩那陲灭罪法,然后在僧团大众面前认罪忏悔,方能恢复僧尼资格。 ====不定==== 不定(比丘二):独自与妇女一起坐在隐蔽处,犯者视情况定为波罗夷、僧残或舍堕。 ====舍堕==== 舍堕(比丘三十,比丘尼三十):衣钵卧具超过应有数量或者不按照规定获得、使用,犯者须当众忏悔,衣钵卧具没收。 ====单堕==== 单堕(比丘九十,比丘尼一七八):妄语、毁訾语、两舌、与妇女同屋住宿、比丘和非亲比丘尼结伴而行、比丘和比丘尼一起坐在隐蔽处、饮食过量、贪吃鱼肉乳酪、饮酒、杀害牲畜和饮用有虫之水等,犯者须当众忏悔。 ====波罗提提舍尼==== 波罗提提舍尼(比丘四,比丘尼八):比丘从非亲比丘尼中接受食物、未受邀请而自取食物、或住处危险而不事先向前来送食的施主说明,犯者须忏悔。 ====众学==== 众学(比丘一百,比丘尼一百):有关服装、饮食和说法等等日常行为的戒律。 ====灭诤法==== 灭诤(比丘七,比丘尼七):有关平息僧团内部纷争的方法(包括现前止诤、忆念止诤、不痴止诤、自言止诤、觅罪相止诤、多觅罪相止诤、如草覆地止诤)。 === 受戒仪式 === 受具足戒有其一定的规矩在。首先,求受戒者应年满二十岁,不得超过五十岁,以及是人类,如果是阉人,变性,双性,并非人类等不准出家及受净戒此乃佛制,身心俱无障碍且有心求受戒者,方可允准受戒。受戒前应如法恭请“[[三师七证]]”作为十方戒子之得戒、[[羯磨]]、教授三师和尚以及尊证七师。受具足戒之后,才正式具备了[[比丘]]或[[比丘尼]]的身分。佛制初一十五举行布萨忏悔诵戒,破重戒者驱逐僧团,在布萨期间不得有未受比丘戒者,在家人不准进入寺院精舍,有此人,僧侣将其驱出。 在举行授戒仪式时,会由羯摩和尚向大众宣告“僧某某某将加入[[僧团]]”(一白),之后连问三次大众有无反对意见(三羯摩),此称“一白三[[羯摩]]”。 ===相关条目=== *[[五戒]] *[[十戒 (佛教)|十戒]] *[[佛教戒律]] ===其他=== 尔时释提桓因言:“我闻佛所说,无复狐疑。”又白佛言:“齐几名贤圣舍心?”佛告帝释:“舍心有三:一者喜身,二者忧身,三者舍身。帝释!彼喜身者,自害、害他,亦二俱害;舍此喜已,如所喜,不自害、害他,二俱不害知;时比丘专念不忘,即名受具足戒。帝释!彼忧身者,自害、害彼,亦二俱害;舍此忧已,如所忧,不自害、害他,二俱不害知;时比丘专念不忘,即名受具足戒。复次帝释!彼舍身者,自害、害他,亦二俱害,舍此身已,如所舍,不自害、不害他,二俱不害知;时比丘专念不忘,是即名为受具足戒。”------(《长阿含经》卷十《释提桓因问经》) 沙门的真正意义,就是受具足戒;<span style="color:blue">受具足戒的真义,却是在舍离受阴中的喜受时“专念不忘”而远离种种求,以免自害及害他。但却要在舍离受阴以后,心中先建立一个灭尽五阴以后的如,知道灭尽五阴以后不是断灭空无的一切法空境界,而是真实不断灭的,因此在灭除喜受时,比丘应当专念不忘而保持不退;接著再断除忧受的爱著,再断除舍受的爱著,都是以灭除五阴为目标的;这样断除了喜、忧、舍受以后,究竟远离受阴而成为四果人,如是断除有漏与无明漏了,才算是受具足戒。 所以佛说:“舍此忧已,如所忧,不自害、害他,二俱不害知;时比丘专念不忘,即名受具足戒。”在舍离忧受以后,对自己的道业已能不害,对他人的道业也能不害,并且必须观察确定而了知“二俱不害”,必须确实返观自己的心性已经如此而且决定不变了,才算是受具足戒了,所以佛说:“二俱不害知。”知就是确定的意思。这是在已断我见的前提下,从灭除贪爱、憎、嫉三受来证得心解脱,然后舍离心解脱的受阴而证得慧解脱,成为四果人而名为已受具足戒。 ——平实导师《阿含正义(第四辑)》 第七章第一节<二乘所断无明与外道常见> [[Category:佛教术语]] [[Category:佛教戒律|*]]
返回
具足戒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操作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箱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扫描二维码可以用手机浏览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