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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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侦察汉语拼音jūn shì zhēn chá),(military reconnaissance),为获取军事斗争所需敌方或有关战区的情况而采取的措施。简称侦察。是实施正确指挥,取得作战胜利的重要保障。通常由各级指挥员和指挥机关组织实施。主要查明有关国家、集团及战区的军事和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地理、气象等情况。按任务范围分为战略侦察、战役侦察和战术侦察;按活动空间分为地面侦察、海上侦察和空中侦察;按活动方式分为武装侦察、技术侦察和谍报侦察。采取的手段有:观察、窃听、搜索、捕俘、战斗侦察、火力侦察、照像、雷达侦察、无线电侦听、无线电侦收、无线电测向、调查询问、搜集文件资料等。

  早期的侦察,主要由军事指挥员以自己的感官对战场进行直接观听来判断敌情,故人们把侦察比作军队的“耳目”。后来发展到派出人员到敌前沿或侧后进行侦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侦察手段得到广泛运用和进一步发展,并出现了航天侦察和各种遥感侦察技术,使军事侦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初期,就建立了侦察组织,并在历次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军事侦察组织实施的方法通常是:根据各部队的任务和侦察兵力、器材等情况,周密地拟制计划,保证有效地获取准确而及时的情报;综合运用各种侦察力量,包括专业部队、分队,执行战斗任务的部队、分队和民兵、人民群众的侦察力量,广泛地实施侦察;充分发挥海军空军炮兵火箭部队装甲兵工程兵防化兵的侦察力量,以及其他特种侦察的整体作用,组织侦察协同,构成严密的侦察配系,建立顺畅的通信联络;多种侦察手段结合使用,取长补短,互相补充,积极主动地实施侦察,经常保持与敌人的接触,不间断地监视敌人的动向;保持侦察行动的秘密,力求隐蔽而突然地实施侦察,避免暴露自己的企图,以保障军事行动的主动。

  现代战争对军事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对军事侦察的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敌方的突然袭击,并广泛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综合研究和使用有关电磁、光学、声学、热辐射等技术侦察设备及其运载工具,不断研制多用途的侦察器材和装备,大力发展夜间侦察和实时侦察技术,进一步扩大侦察的范围,提高侦察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将促使敌对双方的侦察与反侦察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