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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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拼音jūn xiánà),(英语:Military Rank),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一般由将官(有的还有元帅、大元帅)、校官、尉官、军士和兵的军衔,构成等级体系;以肩章(或领章、臂章、胸章)和军种、兵种、专业勤务符号等标志,表明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或专业勤务性质。授予军人军衔,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和责任,也是给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自15~16世纪出现于西欧,到17~18世纪已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并逐步形成国际上通行的制度。中国古代的武职官制,有一套独特的等级区分和标志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于1955~ 1965年实行军衔制。规定军衔等级区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军(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士兵军衔分为7等级: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