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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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环境保护汉语拼音:Nongye Huanjing Baohu;英语:Agricultur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of),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护农业生态平衡的综合措施。农业环境是指农作物、林木、果树、畜禽和鱼类等农业生产赖以生存、发育、繁殖的自然环境,主要包括农田土壤、农业用水、空气、日光、温度等。当前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农业环境质量恶化,已成为妨害农业生物正常生长发育、破坏农业生态平衡和危及人体健康的突出问题。

  农业环境保护的主要控制对象,一是来自农业以外的污染,如工业废气对农区大气污染,温室效应引起气候变化,工业和城市废弃物对农田土壤的污染等。对这些要从整个环境的保护和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上统筹考虑。二是来自农业本身的污染,主要是:

  1.农药污染。一些长效农药喷洒时除一部分为作物所吸收,造成作物内的残留外,降落到地面的农药,有的残留于土壤中,被土壤动物如蚯蚓所摄取而在其体内积累与浓缩,并通过家禽的捕食等辗转为害;有的则随灌溉水或雨水流入江河湖海,通过水生动物食物链的传递而在鱼体内浓缩造成为害。另外,农药的长期使用,还会因害虫的天敌被消灭和害虫、致病微生物产生抗药性而加剧病虫为害。

  2.化肥污染。长期过量施用化肥或施用不当可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或潜在性污染。化肥中的氮、磷元素还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使鱼类失去生存条件。由此造成食物、饲料及饮水中的硝酸盐积累,危害人畜健康。

  3.盲目性的农事活动。如对森林、草原以及水、土等农业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等,也是恶化农业环境、破坏农业生态平衡的重要原因。

  保护农业环境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中国已颁布的有关法规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农业环境监测条例》等。除立法手段外,还常辅以行政措施和经济制裁,如排污收费、污染罚款等。二是农业环境监测。监测内容以危害农业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为重点,在紧急情况下,可进行特定项目的监测。三是防治农业污染。

  1.利用植物防治。选用具有较强抗性和耐污性的树种营造防污林带,以阻止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并通过林网吸收污染物质等。

  2.利用某些生物的自净能力。池、沼、库、塘、湖泊等水域中的某些水生生物除能将酚、氰等毒物分解成无毒物质外,对汞、镉、铬、锌等元素也有较强的吸收能力。

  3.利用耕作措施防治。对已被污染的土壤,除发挥土壤自然净化作用外,可通过深翻、刮土甚至换土等方法来消除污染。

  4.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禁用和限制使用剧毒农药和稳定性强的农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利用天敌,培养抗性品种,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病虫害等。

  5.维护生态平衡。种植防护林,禁止对草原、森林和水域的不合理开发以及保护和利用天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