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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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蔚(1905~1976)字华甫,曾用名赵云生。陕西神木人。1921年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1923年与刘志丹等创办榆林中学附设平民学校,任教务主任。1925年由魏野畴、刘志丹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中学毕业赴沪,在上海大学一面学习,一面从事工人运动。曾带领沪西小沙渡工人参加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他率领小沙渡工人群众参加反蒋示威游行。不久奉调回陕北,任神木县高家堡小学校长。同年7月,经马云程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身份暴露,1928年中共组织调刘去太原,1929年又调他去天津,1930年4月任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书记。同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关押在天津第三监狱。1931年被判刑六年,转押到北平第二监狱。在国民党的法庭上和监狱里,刘进行了坚贞不屈的斗争。1934年,监狱曾以减刑二年为诱饵,让他在“反共启事”上签字,被他拒绝。敌人又将他押到北平军人反省分院。1936年9月,日本侵犯华北。为保存革命骨干,中共中央北方局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刘与薄一波、安子文、刘澜涛、杨献珍等61名被关押的共产党员,陆续“履行手续”出狱。

  刘出狱后返回陕北,1938年9月任中共绥德地委统战部部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绥德地委副书记兼统战部部长。1946年10月成立中共榆横特委,刘调任特委书记。1947年胡宗南部进犯延安,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转战陕北到达佳县朱官寨时,刘和特委成员动员组织地方部队和群众,为确保中央首长的安全,做了周密的安排。同年冬奉命南下,任中共黄龙特委副书记。1948年1月,黄龙特委改称黄龙地委,刘仍任副书记。7月,为配合西北野战军向关中地区全面出击,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成立中共东府工委,刘调任工委书记。1949年初,东府工委改称东府地委,刘仍任书记。3月初,大荔、平民(旧县名,1950年并入朝邑县,1958年朝邑县并入大荔县)等县解放,东府地委机关进驻大荔县城,并更名为中共大荔地委,刘仍担任地委书记,他与杨拯民、马华亭等领导军分区地方部队,抢渡渭河,剿除潼关、二华一线国民党残余部队,解放了潼关、华阴、华县等地,策应第十八兵团胜利渡过黄河,赶赴咸阳参加击退马步芳部队的反扑,使西安转危为安。为此,彭德怀司令员表扬了中共大荔地委。

  新中国成立后,刘历任陕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中共陕西省第一、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政协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书记,陕西省总工会第一、二、三、四届委员会主席等职。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一伙制造了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冤案,刘被诬陷为“大叛徒”,党籍被开除,1969年底又被关押。1976年12月12日含冤去世。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陕西省委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