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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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金英(1916~1970)女。陕西绥德人。祖父饿死在讨饭路上,父亲也在她七岁时贫病身亡,母亲无力支撑全家人生活,忍痛把11岁的金英送人当了童养媳。受尽人间辛酸的小金英,盼望着穷人的出头之日。

  1935年,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担任党的地下交通,秘密活动在绥德县义合、吴堡县辛家沟等地。中共神府特委和神府区苏维埃政府以及中共绥德县委的领导干部,经常在她家开会。她把好饭留给同志们,自己则糠菜度日。

  同年7月,在陕北苏区反国民党军事“围剿”期间,刘送自己的丈夫当了红军。她除了承担家里地里的全部劳动,还要给隐蔽在山上的中共地下党员们送水、送饭、搞联络,累得腰酸背疼。有人问:“你婆姨女子图啥哩?”她总是说:“图穷人过上好光景。”次年5月,国民党军又一次对陕北发动“围剿”,刘活动的辛家沟一带被敌人抢占,刘本人也被叛徒告密。敌人烧了她家的门窗,抢走了粮食,砸坏了所有家具,更可恶的是抢走了她不满一岁的儿子。十天后国民党军贴出布告,要刘到辛家沟自首后再赎回孩子。她宁肯舍掉自己的亲生子,也没有去自首,保卫了中共组织和同志们的安全。为了避免被敌人抓住,她一连几个月生活在山洞里,有时几天吃不上饭,从不叫苦叫累。中共组织知道她家被敌烧光,生活困难,专门派人给她送了救济物资,她不但没收,反而把自己忍饥受饿节省下来的粮食送给穷人,被评为模范抗属。1939年,为粉碎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封锁,她响应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号召,白天下地生产,晚上用香火头照明纺线,一天能纺七两头等细线、织三丈布。她还把村里40名妇女组成8个纺线小组,开展劳动竞赛,搞生产自救,发动妇女为八路军送粮、送草、做军鞋、拥军优属。为此,她多次被评为乡、区、县、专署和边区的劳动模范。1943年、1945年两次出席边区召开的劳动英雄大会,毛泽东两次接见她,还请她到家里吃了饭。

  1947年,在粉碎国民党胡宗南部对边区进犯的一次战役中,她的丈夫孙贵财光荣牺牲。有人劝她不要再“闹”了。说,你为革命舍了子,守了寡,破了家,再闹下去你的命也保不住。她回答道:“为了穷人过上好日子,再大的牺牲我心甘情愿。”1 948年,她担任了义合区妇女主任,发动全区妇女纺线织布支援前线,挣回小米80多石。1949年在义合成立了西北妇女合作社,刘担任合作社主任,积极工作,成绩显著。1950年,她去北京参加全国劳模大会,第三次见到毛泽东主席。此后,她在义合供销社、绥德干部消费合作社、城关供销社、县工业经理部、县联社等单位担任主任、书记等职,虽患有严重肝炎、肾炎、胃病,但仍然以顽强的毅力努力工作。1960年病情危急,全身浮肿,组织决定送她去西安治疗。她舍不得花国家的钱,坚持就地医治,病情稍有好转,又一心扑在工作上,直到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