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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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美自由贸易区汉语拼音:Beimei Ziyoumaoyiqu;英语:Freedom Trade Region of the North America),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海诸国在内的北美共同市场。

背景

  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就提出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8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在国际经济中的优势地位逐渐丧失,而日本的实力在急剧增强,欧洲统一大市场在迅速发展。美国和加拿大为了加强北美地区的竞争能力和各自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86年开始谈判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步。

签订

  经过漫长的谈判历程,1988年1月2日,美、加两国正式签订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1989年1月1日正式生效。按照这个协定,两国将在10年内分三次取消一切关税,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美国还同墨西哥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大纲》,并就两国贸易自由化的细节问题进行谈判。此外,美国还以加勒比海诸国不采取损害美国利益的措施为条件单方面对它们提供地区性特惠待遇,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1993年8月13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同时宣布,三国已就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劳务和环境附加条约达成协议,从而为三国通向北美自由贸易道路扫清了障碍。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有利于形成一个包括贸易、投资、金融和劳动力流动的一体化共同市场,从而把北美地区的经济合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北美各国乃至世界经济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对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有积极影响,对美国而言,积极的影响是:第一,不仅工业制造业企业受益,高科技的各工业部门也将增加对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美国同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将会因此而增加。第二,美国西部投资的扩大。第三,由于生产和贸易结构的调整结果,将会出现大量劳动力投入那些关键工业部门。第四,协定对墨西哥向美国的移民问题将起到制约作用。

  消极影响的主要有:技术性不强的消费品工业对美国不利,为改善墨西哥与美国边境环境条件,美国要付出60亿-100亿美元的经济和社会费用,关税削减美国减少大笔收入,加重了美国的负担。协定对加拿大、墨西哥两国同样有很大的影响。

  最后,对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也会产生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一方面扩大了区域内贸易,但另一方面使一些国家担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区域外向美国出口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