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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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

  【成立】 1985年12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七国首脑齐聚达卡,通过《南亚区域合作宣言》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宣告南盟正式成立。2005年11月阿富汗加入。

  【宗旨】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协商一致;(2)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3)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和互惠互利;(4)不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其进行补充;(5)不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

  【观察员】 9个:中国日本韩国缅甸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伊朗毛里求斯

  【组织机构】 (1)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必要可随时召开,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同意每两年举办一次峰会。(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两次会议。(3)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监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4)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纲要”,成立了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七个技术委员会。设立了信息与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五个工作组。(5)秘书处:南盟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在尼泊尔加德满都,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现任秘书长为巴基斯坦人西亚尔(Amjad Hussain Sial),2017年3月就任。

  【主要活动】 1985年首届南盟峰会在孟加拉国达卡举行,迄今已举行18届。

  2007年,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南盟峰会。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加德满都宣言》,强调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强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以及文化领域的合作,优先推进区域和次区域内项目。

  原定于2016年由巴基斯坦主办的第19届南盟峰会因故至今尚未举行。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