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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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南合作(South-South Cooperation),多数地处南半球的发展中国家,在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新型的经济合作关系。包括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和全球合作3个层次。

  1955年万隆会议上,亚非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最先提出了加强相互之间经济合作的愿望。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为了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摆脱发达国家的控制,发展民族经济,开始进行经济合作,即南南合作。为加强南南合作,联合国有关机构和七十七国集团召开过不少会议,称为南南会议。1961年第一次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提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领域联合行动的要求,南南合作进入实践阶段。1964年,发展中国家建立了七十七国集团,在联合国第一届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呼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70年代双边的跨区域的南南合作取得显著的进展。此后,不结盟运动和七十七国集团明确提出了“集体自力更生”的口号,确立了南南合作的纲领:本着集体自力更生的原则,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密切有效的经济合作,加强政治、经济独立和集体经济力量,实现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80年代以来,不结盟运动与七十七国集团又提出实行贸易普惠制,创建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以及进行资金合作等主张。南南合作已经取得很大发展。到80年代中期,已建立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性、半区域性组织近30个,原料生产和输出国组织30多个,货币金融组织近20个。这些组织的参加国约占发展中国家总数的70%以上,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额也有增长。

  发展中国家通过南南合作促进了经济发展,减少了对发达国家经济上的依赖,同时也协调了彼此在同北方国家对话中的立场,有利于南北对话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