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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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四行,中国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简称上海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的合称。为中华民国时期南方金融集团之一。上海银行设于1915年,以经营小额储蓄和工商贷款为主,兼办中国旅行社。浙江兴业银行设于1907年,由浙江铁路公司发起,总行设于杭州,1915年迁上海。浙江实业银行设于1908年,初为官商合办,1923年官股商股分家,总行设于上海。新华信托储蓄银行设于1914年,为官办,总行设于北京,1931年迁上海。北伐之前,上海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业务往来、合作密切,形成以三行为中坚的江浙财团,成为中国金融界南方的首领。金融界俗称南三行。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他们以财力支持国民党政权,经销政府发行的公债。1931年新华商业储蓄银行迁沪,加入南三行,通称南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四行于1952年底与其他各行庄合并,组成公私合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