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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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条例》汉语拼音:Yinhuɑshui Tiɑoli;英语:Stamp Act1765),1765年英国国会为转嫁沉重的军费负担而通过的向英属北美殖民地直接征税的条例。七年战争后,英国政府为了进一步控制殖民地和镇压印第安人,派遣1万名军队常驻北美,由当地负责全部开支。1765年3月22日,英国国会通过的《印花税条例》规定,北美殖民地的印刷品包括报纸、书刊、契据、执照、文凭、纸牌、入场券等均须加贴印花税票,税额自2便士到几英镑不等,违者罚款或监禁。该条例定于11月1日起生效。《印花税条例》遭到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坚持只有通过自己的议会才能作出征税决定。自由之子、自由之女等秘密会社组织起来,带领群众捣毁税局,焚烧印花税票,在税吏身上涂满柏油、粘上羽毛游街示众。11月印花税法生效前,全殖民地税吏都被迫辞职。在反对印花税法的运动高潮中,1765年10月,在纽约召开殖民地反对印花税法大会。会上通过拒绝向英交纳印花税等14项决议。为抵制《印花税条例》,全殖民地展开抵制英货运动,从而导致英国对殖民地的出口额大幅度下降。英国30个城市的商人和制造商联合向议会上书,请求废除印花税法。英国议会于1766年3月18日通过废除《印花税条例》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