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四分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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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历战国初期编制的阴阳历历法,是中国最早的历法。现代学者考证四分历最早施行于公元前427年,使用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一说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改以太初历取代为止,凡323(一说335)年。

为区别于东汉编䜣、李梵之四分历,称战国四分历,因后人以此历托古伪作,又称古六历古六历

历法

四分历以365(1/4)日为一回归年,四分历因此得名;以29(499/940)日为一朔望月,通过在19历年中设置7个闰月,使得回归年与朔望月相合,这个周期称为一;以四章为一,使得周期使用的日数为整数,以便纪日;以二十蔀为一,在一纪之内日干支从甲子开始循环,直到回到甲子;由于纪年也是六十一循环,故以三纪为一,这是最大的周期,为4560年,期间年、日干支全部能被60除尽。以古书中的专业术语,即为:法四千五百六十,法一千五百二十,岁七十六,蔀月九百四十,蔀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章岁十九,章闰七,章月二百三十五。

饶尚宽等据《史记·历书·历术甲子篇》考证认为四分历原本以甲寅(原文为太岁纪年“焉逢摄提格”)为上元,即以甲寅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0刻合朔冬至作为历元。(原文为“焉逢摄提格太初元年”,饶氏认为“太初元年”为后人加笔,因为一直标至建始四年,远超司马迁寿命)

沿用及改编

四分历自公元前427年制定完成,随后在诸国沿用。战国初期,等国建子正,三晋等国建寅正,但均以子月为岁首,岁中置闰。

秦王政二十六年,秦统一六国,嬴政改自称始皇帝,采五德终始说,以秦为水德,改以冬十月(亥月)为岁首,建正仍为寅,又讳正,改正月为端月;以九月为岁末,置闰后九月,历数运行仍按四分历。

汉武帝时期,历法与天象运行正朔失合,于是公孙卿壶遂司马迁等人上书,“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于是汉武帝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五月宣布改历,同时改以寅月为岁首,改当年为太初元年。太初改历的详情,后世记述不一。《汉书》以元封七年当年改用太初历;《史记》止说落下闳入朝制历之事;泷川资言、何幼琦等认为司马迁在朝廷斗争中失败怀恨在心,并将其与后来司马迁为李陵上书求情相附会;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当年正月改用太初历;饶尚宽《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则认为太初改历仅仅是减朔余705分,而后至征和元年邓平方以八十一分法呈上,当年十二月复“借半日”强行改十二月为大,使次年正月朔余为0,方正式切入太初历。总之,在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时,四分法被暂时废弃,太初历取而代之,虽然因太初历自身的原因,东汉又重新启用四分法,不过已是后话。

周秦汉之际,五德、阴阳、谶纬之说流行,有人以四分历为基础,剪切文字,附会以黄帝颛顼、夏、殷、周、鲁之名,以为历法,合称古六历。目前考证表明,殷历改动最少(仅仅改用丑正);其与夏历、周历、颛顼历有使用过的痕迹,不过也可能是建正一致导致的巧合。古六历中各历之差异主要是历元、实行地区和岁首不同。黄帝、周、鲁三种历以冬至月为岁首(夏历11月,建子之月),亦即子正;殷历以冬至月为岁终,以建丑之月(夏历12月)为正月,亦即丑正;夏历以元春为岁首(夏历1月,建寅之月),亦即寅正;颛顼历(秦历)以孟冬为岁首,历元于立春正月初一,亦为寅正。夏历寅正为人正、殷历丑正为地正、周历子正为天正,是为三正。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