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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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主义戏剧(classical drama),戏剧流派之一。在欧洲17世纪盛行的古典主义文艺思潮影响下形成;17世纪法国发展得最为完备,在欧洲戏剧界曾占支配地位,到19世纪浪漫主义戏剧兴起后逐渐消失。

对古典主义戏剧的理论探讨,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但古典主义戏剧理论的确立是在17世纪30~70年代的法国。1636年,巴黎戏剧界因P.高乃依悲剧《熙德》的演出而发生争论。首相黎塞留授意法兰西学院撰文批评《熙德》。1638年,由学院创始人之一沙波兰(1595~1674)执笔的《法兰西学院对〈熙德〉的意见书》正式发表。文中指责高乃依违背了戏剧“以理性为根据”的“娱乐”作用,没有始终把“满足荣誉的要求”放在首位,未能严格遵守“三一律”等。这份意见书初次系统地宣告了古典主义戏剧的理论主张。1674年,另一位法兰西学院院士布瓦洛发表了诗体论著《诗的艺术》,集中阐述戏剧理论的第三章,汇集了亚里士多德、贺拉斯以来一切合乎古典主义原则的戏剧观点和法国古典主义剧作家的创作经验。这部戏剧论著可以说是古典主义戏剧理论的总结。   

古典主义戏剧的基本特征

①17世纪的欧洲,“旧封建等级趋于衰亡,中世纪市民等级正在形成现代资产阶级。斗争的任何一方尚未压倒另一方”,这个时期的王权是进步的因素。因此古典主义戏剧家和理论家在政治上拥护王权,他们的作品和理论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宣扬个人利益服从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主张国家统一。在戏剧作品中,国王被描写成“正确”、“公正”的化身,戏剧冲突的最后解决都有赖于“贤明君主”的仁慈。在戏剧论著中,往往也有颂扬国王政绩,号召剧作家讴歌的内容。   

② 古典主义戏剧崇尚理性,蔑视情欲。理智和感情的矛盾是构成戏剧冲突的基本内容,而最终都以理智的胜利为结局。这里的所谓理智多指对中央王权的拥护,对公民义务的履行,对个人情欲的克制。这是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唯理主义哲学在戏剧创作中的反映。恩格斯指出:“这个永恒的理性实际上不过是正好在那时发展成为资产者的中等市民的理想化的悟性而已。”   

③ 古典主义戏剧家把古希腊、罗马戏剧奉为典范。他们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大多来自古代戏剧、史诗、神话和历史。古代英雄人物尤其成为他们的描绘对象。但是他们关心的不是历史真实,而是借古人来表达自己的社会理想。   

④ 古典主义戏剧十分强调规范化。主要的法则是:戏剧创作必须遵守地点、时间和情节一致的“三一律”;人物塑造需要符合固定的类型,戏剧体裁有高低尊卑之分,悲剧被视为“高雅的”体裁,只能描写国王和贵族,喜剧被视为“卑欲的”体裁,只能描写市民和普通人;戏剧语言讲究准确、高雅,合乎逻辑;演员要按规定的程式来表现角色的感情;舞台场面追求对称、浮华和宁静。

古典主义戏剧的流传

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在17世纪达到全欧的最高水平,产生了3个成就卓著的戏剧家:P.高乃依、J.拉辛和莫里哀。高乃依是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创始人和代表作家。他于1636年创作的《熙德》是法国第一部古典主义悲剧。其他重要剧作有《贺拉斯》(1640)和《西拿》(1640)等。剧本大都从历史中选择题材,主人公不是国王就是贵族出身的英雄人物,描写个人感情和国家义务之间的冲突,表达理性至上的主题。在艺术形式上,他并不严格遵守理论家们制定的法则,对“三一律”有所突破。到了17世纪50年代,拉辛取代了高乃依在戏剧界的领导地位,重要剧作有《安德罗玛克》(1667)和《淮德拉》(1677)等。他的悲剧具有与高乃依不同的风格,着重表现揭露封建统治阶级黑暗和罪恶的主题,悲剧主人公具有普通人的德行和缺点,特别强调人物心理的细致分析,艺术形式简练集中。莫里哀是法国古典主义喜剧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具有鲜明的反封建、反教会的特色,艺术形式既具有古典主义戏剧结构谨严、冲突鲜明的优点,又不拘泥于古典主义法则。重要作品有《伪君子》(1664~1669)、《吝啬鬼》(一译《悭吝人》,1668)、《贵人迷》(1670)和《司卡潘的诡计》(1671)等。高乃依、拉辛和莫里哀的戏剧都具有一定的民主思想,但他们都没有摆脱宫廷趣味。古典主义戏剧创作的繁荣,促进了古典主义表演艺术的发展。当时存在两个派别:拉辛派和莫里哀派。拉辛派的著名演员是孟多里(1594~1651)和费罗里多尔(1608~1671),表演讲究程式。莫里哀派的著名演员是莫里哀和他的学生巴隆(1653~1729),表演追求自然。古典主义舞台美术的特点是:布景单纯、抽象,服装华丽美观等。法国进入18世纪后,在初期,古典主义在戏剧领域仍占统治地位,启蒙戏剧家既同它作斗争,也利用它的形式为自己服务。到中期,随着启蒙运动的发展,古典主义戏剧日趋衰落。

英国古典主义戏剧是随复辟王朝从法国回来之后才形成的。它的创始人是J.德莱顿。他的戏剧论著《论戏剧诗》(1668)和《悲剧批评的基础》(1679)等,奠定了英国古典主义戏剧的理论基础。但他对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原则有较大的突破,如对“三一律”提出异议,强调塑造性格既复杂又统一的人物形象,主张评判戏剧优劣的标准是生动的自然,而不是固定的法则等。主要作品有《印度女王》(1668)和《西班牙人征服格兰纳达》(1672)等。这一流派的喜剧代表作家是W.威彻利(1642~1716),作品有《村妇》等。

古典主义对德国戏剧发生影响是从18世纪30年代开始的。戏剧改革家和理论家戈特舍德(1700~1766)于1730年发表的《为德国人写的批判诗学试论》,提出了用法国古典主义原则为标准改革德国戏剧的主张,强调“理性是正确的风格的基础和源泉”,要求戏剧严格遵守“三一律”,时间不准超过白天的十八时,反对在戏剧中运用独白和出现丑角。他曾与女演员卡罗利娜·奈贝尔(1697~1760)及其丈夫领导的剧团长期合作,以实践他的主张。在他们的努力之下,产生了以古典主义表演艺术为特色的莱比锡学派。由于脱离民族的实际和启蒙思想的兴起,戈特舍德领导的戏剧改革很快归之于失败。到18世纪末,古典主义又一度在德国剧坛泛起,J.W.von歌德、J.C.F.席勒在晚年创作的戏剧,又走上了古典主义的道路。

古典主义戏剧在意大利,直到18世纪末叶才开始有所反映。代表作家是V.阿尔菲耶里(1749~1803),他的剧作大都采用古希腊、罗马和《圣经》题材,表现对暴君的仇恨,对自由和正义的向往,创作方法接近拉辛。主要作品有《索尔》(1784)和《菲力浦》(1776)等。

18世纪30~50年代,法国古典主义的影响深入到俄国,于是形成了俄国古典主义戏剧流派。它与西欧古典主义戏剧不同,强调向民族历史和民族生活汲取题材,往往采用讽刺体裁来表达暴露性、反抗性的主题。最重要的代表作家是Д.И.冯维辛,主要作品有《纨袴少年》(1782)等。1756年,彼得堡建立了第一座国立剧场,由演剧家伏尔科夫和剧作家А.П.苏马罗科夫领导,它对于古典主义戏剧在俄国的流行起了一定作用。

古典主义戏剧流派由于适应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受到这种政权的保护、鼓励与培植,因此得以在欧洲剧坛延续达200年之久。直到资产阶级革命开始,浪漫主义戏剧兴起后,古典主义戏剧流派才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