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札(拼音:gào zhá),即告身。【例】宋 李纲《与吕安老提刑书》:“空名告札,昨荆广宣司初不曾申请降到,惟有韩京缴到数道。”|《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假形》:“大尹再三不决,猛省思量:‘有告札文凭是真的。’”参见“ 告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