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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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论( nominalism),中世纪欧洲经院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以罗瑟林R.培根J.邓斯·司各特奥康的威廉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P.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实在性,这对于论证基督教的“原罪”、“三位一体”等正统教义是不利的,因此许多唯名论者都被教会宣判为异端,受到迫害。唯名论肯定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认为对个别事物的感性认识是真理的来源,这些思想带有唯物主义的倾向。但是唯名论不了解一般与个别的真实联系,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这便否认了概念的客观内容,又具有唯心主义的思想因素,因此,唯名论并不等于唯物主义。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只具有相似之处。唯名论是经院哲学中进步的思想派别,它反映了新兴市民热衷于世俗生活,追求现实幸福,面向自然,研究自然,要求实际知识的思想愿望,它是经院哲学内部瓦解经院哲学的有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