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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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中国战国时期商鞅秦国为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而进行的变法运动。战国初年,秦国旧贵族势力较强,阻碍了政治经济的发展。到秦孝公时,局面依然无法改变,又受到魏、楚两国的侵迫,中原各国常以夷狄视之。在内外压力之下,秦孝公迫切要求变法图强。卫人公孙鞅闻孝公求贤,入秦与孝公讨论富国强兵之道。孝公立即任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变法。后来秦封公孙鞅于商,故又号商鞅。秦孝公六年(前356),商鞅下变法令 :鼓励地主垦荒 ,发展封建经济;要求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制定普遍按军功给予爵位的制度,根据爵位等级占有田宅和奴隶 ;采用李悝《 法经 》作为法律 ,编制户籍,实行连坐法;规定凡民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 ”。商鞅的新法令与旧贵族的利益相抵触,太子师傅公子虔、公孙贾等鼓动太子反对变法。商鞅严罚太子的师傅以儆众,从此无人敢公开反对,新法得以顺利推行。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从雍(今陕西凤翔 )迁都咸阳,商鞅又下第二次变法令:为使父子、男女有别,禁止家人“同室内息”;统一度量衡制;将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41县,县置令、丞,旧贵族的封邑被彻底破坏;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权,改变了对田地的使用和分配方法,为地主经济的发展铺平道路。秦国经过变法,成为新型的地主政权,国家富强起来,开始逐步向东发展。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 ,子惠王即位 ,奴隶主贵族乘机反攻,商鞅被车裂的酷刑杀害。由于新法顺应了封建制发展的历史趋势,因而其成果仍沿袭不变,终于使秦走上日益强大的道路,为秦后来翦灭群雄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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