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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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证章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National Physical Training Standards),中国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而推行的一项重要体育制度(下称《锻炼标准》)。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儿童和青少年自觉积极地锻炼身体,促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全面发展,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服务;同时,为提高中国运动技术水平打下基础。《锻炼标准》在吸引和指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培养科学锻炼的能力与习惯,提高身体发展水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锻炼标准》是在20世纪50年代劳动与卫国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时的国家体委参照苏联的《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制定了适合中国情况的《劳卫制》,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于1954年5月4日颁布试行。1956年和1958年先后两次修改,1964年改称《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4年国家体委重新制定了锻炼标准的试行条例,1975年改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普遍推行。1979年对《锻炼标准》又一次进行修改,并于1982年在全国施行。1990年,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发布了经再次修改的该标准,名称亦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

《锻炼标准》现已在各类学校中全面施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可以根据条件实行。它按男女性别和年龄不同分为儿童、少年乙、少年甲、成年4个组别,每组规定了跑、跳、投等5类不同的锻炼项目和测验标准。参加者按所属组别,从每类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测验,根据其完成五类项目后的总分确定及格、良好、优秀三个达标等级,并由批准机关授予国家统一颁发的证章、证书。但无论哪一级标准,其各类项目中的单项测验成绩都必须达到45分,否则不计其达标等级。这种单项分和各项总分结合评级的做法,有利于促进青年、少年和儿童身体的全面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决定自1977年12月开始颁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见图),以鼓励青少年和儿童为革命锻炼身体。《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证章图中自左至右:银色绿叶,发给少年一组的测验及格者;金色绿叶,发给少年二组的测验及格者;金色金叶,发给青年组的测验及格者。

《锻炼标准》的主要特点是:①从增强人民体质出发,以全面锻炼青年、少年和儿童的身体为重点;②根据青年、少年和儿童体质现状和学校实际条件制定并按年龄分组,既符合科学要求,又简便易行;③选择项目和确定标准,是照顾到中国幅员广大,各地区经济生活和地理条件不同的实际,所选项目适应性强,便于推广;④测验成绩评分,能激发青少年和儿童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和持久性,并能为他们的体质状况提供客观依据。

实践证明,推行《锻炼标准》有利于促进青少年自觉地有计划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有利于学习和工作;有利于提高体育课质量和丰富学校课外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培养体育人才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有利于掌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青年、少年和儿童的体质特征,为经济建设、国防及医学卫生部门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