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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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说英语:theory of state),关于国家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包括国家的起源、概念、本质、职能,国家的类型、形式、结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国家与革命的关系,治国安民的方略,国家发展规律等学说。国家学说是政治学的主要内容之一。

自国家出现后,便逐渐产生了关于国家的理论和学说。随着人类对国家认识的逐步深入,国家学说也逐步发展。

西方历史上的国家学说

大致可分为古希腊、中世纪、文艺复兴及近代等国家学说的形成和发展阶段。

古希腊的国家学说

西方最早的国家学说是古希腊的国家学说。公元前4世纪,苏格拉底和德谟克利特等就已谈到国家的起源、本质等问题,对各种政体也有所论述。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国家学说。他们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用人的心理和生理需要来解释国家的起源、目的和使命,宣称国家的出现是人的本性的完成。柏拉图把国家归结为人类要求互助的结果;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合群的天性和品德,是由家庭、村社和国家自然地生长起来的,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自足而且至善的生活。古希腊城邦众多,形式纷繁,柏拉图认为以哲学家为国王的贤人政治是“理想国”政治。亚里士多德认为政体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把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组成的兼顾贫富两者利益的共和政体视为最理想的政体。

欧洲中世纪的国家学说

在5~15世纪,基督教教会在西欧封建社会各领域居统治地位,而君主制则是这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形式。以基督教神学为基础的神学国家论或君权神授论也相应地占据统治地位。在14世纪,代表市民阶级利益的思想家马西略一反教权至上的传统观念,宣扬反对教权、支持王权的激进观点,认为国家的主权在立法者,而公民永远是最高的立法者。

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学说

文艺复兴是在西欧封建社会解体和资本主义形成时期发生的。N.马基雅维利和J.博丹是这一时期国家学说的代表。他们的学说具有反封建的人文主义色彩,反映了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促进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的资本主义发展要求。博丹把主权作为国家与其他机构相区别的特权,认为主权就是制定和废除法律的绝对的、永恒的权力。主权产生于人类的需要,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国家只是那些承认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某一个人或一部分人的家庭的联合体。  

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国家学说

17世纪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有了很大发展,以T.霍布斯、J.洛克、孟德斯鸠、J.-J.卢梭、I.康德、G.W.F.黑格尔、T.潘恩等为代表的启蒙学者,根据所谓理性原则重新研究国家。对国家的起源、定义、实质、国家权力的起源、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国家与宗教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家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

为了反对君权神授说,启蒙学者都重视国家起源问题,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社会契约论。洛克认为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等自然权利,因此,人民是主权者,政府没有绝对的权威。政府和执政者如果违背职守,人民可以收回给予的权力以至推翻它。洛克反对专制政体,认为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国家制度,倡导分权说,主张国家立法权应与行政权分离。孟德斯鸠发展了洛克的思想,在研究各种政体基础上,创立了三权分立说。他认为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必须分开,相互牵制,否则将产生种种弊端。卢梭从政府权力的性质、行使的方式上划分政府的种类,分析各种政府的优劣,认为政府问题的要害是主权在民,他赞成主权在民的共和制。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思想家潘恩融合启蒙学者关于国家体制理论,论证了关于代议制与民主制相结合是最好的政体。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还出现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国家学说。它于16世纪萌芽,17世纪以后,与启蒙学者的国家学说同时发展,相互影响。空想社会主义者从私有制和阶级对立关系中探索国家的实质,把批判剥削阶级国家和批判私有制联系起来,主张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设想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真正的自由共和国”,并对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进行了大量批判。空想社会主义者还设想,在私有制和阶级对立消失后,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将随之消失,它将变为领导社会共同生产和消费的组织。

近代欧洲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国家学说

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工业革命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也带来了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资产阶级需要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健全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论证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必要性和资本主义的永世长存。以英国的J.边沁、J.S.密尔、H.斯宾塞为代表,反对启蒙学者从绝对理性、永恒正义的抽象原则中引申出的国家理论,很少直接讨论国家本质这样的抽象问题,而注重用经验性、实证性的方法探讨现实政治现象、政府活动,主张政府应采取自由主义政策,反对政府对社会事务的过多干涉。边沁摒弃了“自然法”、“社会契约”等概念,代之以功利主义的原则作为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服从的习惯,功利是维持政府的根本原则,是政府行为的唯一标准。密尔论述了自由主义的国家学说,如关于防止掌权者滥用职权、议会的监督职能、国家机关行政管理的原则等代议制政府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斯宾塞则用生物学的方法说明国家现象,创立了国家有机体论。

在这一时期,无政府主义的国家学说也在欧洲广泛传播,以M.施蒂纳、P.-J.蒲鲁东、M.A.巴枯宁为代表的国家学说,反映了独立的小生产者企图消除资本主义弊病的幻想。他们从“个人至上”的观点出发,把国家看作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战争的根源,反对任何权威和国家,希望建立没有国家和权威、个人绝对自由的无政府状态的社会。

现代西方的国家学说

19世纪末,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危机深化,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在西方得到很大发展,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现代西方的国家学说中。

现代西方国家学说流派众多,一些流派对传统的国家学说持否定的态度,否定国家占有绝对的主权,认为国家仅是人类众多形式的团体之一,主张国家应是多元的,国家只是人类改造社会的机构之一,主张将“国家主权”这一概念从政治哲学中去掉。而以B.墨索里尼、A.希特勒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则强调“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法西斯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无限的精神力量和伦理性的实体;强调国家权力至高无上和无所不包;认为国家是目的,人民则是实现国家目的的工具,国家的目的就是保护和发展优秀民族,消灭劣等民族。法西斯主义否认包括资产阶级民主制在内的一切民主制,极力宣扬领袖的绝对权威,公然实行法西斯独裁专制,对内用恐怖手段摧残广大人民,对外用最野蛮的手段侵略其他民族。从20世纪开始出现了福利国家论,要求国家放弃对经济自由放任的政策,积极干预经济和社会事务,消除失业,使国家的作用从维护社会秩序扩大到保障其成员享有起码的福利。英国的费边社会主义和凯恩斯主义是这一理论的早期表现。一批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如法兰克福学派的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和结构主义者N.普朗查斯等人,力图结合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状况说明西方发达国家的阶级结构。他们承认国家的阶级性,又强调国家的相对自主性,认为除经济外,国家还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等多元因素的制约。

现代西方国家学说的研究方法趋向实证化,从规范研究转向描述性研究。行为主义政治学主张摈弃传统的国家理论的定性研究方法,进行定量化研究,力图通过严格的定量分析,说明国家活动中的各种关系和规律。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经济的发展,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变化,政治科学不应再以国家为主要的研究对象。

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学说

大致可分为先秦、封建社会和旧民主主义革命三个时期。

先秦时期的国家学说

中国自夏代便出现了国家,进入奴隶社会。中国奴隶制国家只有君主制,没有民主共和制,国家学说反映了这一特点。早期的典籍《尚书》中尚无系统的国家学说,君与国没有明确区分,“家天下”被视为正常的国家制度。春秋时期,奴隶制开始崩溃,《左传》记述的思想家、政治家的言论中,有了君国分开的思想。由于长期唯一存在的政体是君主制,思想家们在讨论、观察国家问题时很难跳出君主制的窠臼,他们对国家制度很少涉及,对国家的起源也论述不多,而且往往与君主起源的论述混在一起。国家学说论述的中心是治国之道,并进而研究如何为君。《老子》描绘了“小国寡民”的理想国。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则对绝对君权、君主专制主义的理论作了论述。韩非强调国家的镇压职能,发挥了商鞅“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的思想,认为国君的权就是他的力,即国家的强力,君主依靠国家强力就可长治久安。他还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以维护君权。他关于“势”的重要性的论述,在某种意义上已涉及国家机器、政治权威的重要性。韩非还发挥了荀况关于利用国家强力压制敌对思想的观点。这一时期,也有一些思想家提出了限制君权的思想,最突出的是孟轲的民贵君轻论。

封建社会时期的国家学说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仍未成为思想家独立研究的对象。这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儒家思想,尤其是董仲舒的国家学说,但法家的国家学说也被许多君主所采用。董仲舒三个方面的思想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①以“天人合一”论为基础的“君权天授”说。它既论证了君主的神圣和封建国家的合理性,又用君主如违背天意天将出灾异警告或惩罚的灾异说约束君主。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运用国家力量统一思想,实行文化专制。③运用国家机器保护和调节地主经济。认为国家是防乱的堤防,必须以国家机器维持封建等级制,但又要避免大富大贫。因为大富则骄,骄则为暴,容易引起反抗;大贫则忧,忧则为盗,容易起来造反。所以在贫富太不均时,国家应“调均之”。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国家学说

这一时期,国家制度问题成为这一时期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之一。严复区分了君主制和民主制,认为君主制是“君有权而民无权”,民主制是“民有权而自为君者”;“君民并立”的君主立宪是中间性的国家制度。在辛亥革命前,他主张君主立宪。康有为假托《公羊》“三世说”,论证由君主制进化到君主立宪,再进化到民主制,是国家制度发展的趋势。但他认为当时的中国只能实行君主立宪。康有为还在《大同书》中描绘了废除国家的大同世界。梁启超鼓吹民权,宣传君主立宪。孙中山认为国家是由领土、人民、主权三要素组成的。他坚决反对君主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了“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口号。他设计出与一般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不同的“最新式的共和国”的方案,主张民权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他还认为,要“济代议政治之穷,矫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选举制度之弊”,就要把“权”、“能”分开,实行彻底的直接民权,建立五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使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实行县自治。孙中山还强调国家权力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注意利用国家权力调节经济,发展经济。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K.马克思与F.恩格斯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它批判地继承了国家学说史上的优秀成果,是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它公开申明自己的国家学说代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V.I.列宁与各种歪曲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机会主义者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同时根据变化了的历史条件和俄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出了重大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最基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类型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全面地考察了国家的起源,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本质。认为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在氏族和部落中实行的是原始民主制;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机关。国家与氏族比较,其基本特征是:①国家是按地区来管辖居民和划分统治范围的,而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②国家具有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权力的构成,不仅有军队,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的附属物。这种公共权力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国家以集中的形式反映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人类历史上,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依次出现了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批判

深刻揭露和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制、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实质,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进步性,认为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形式与封建君主专制相比具有很大的进步性。同时也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实质,揭露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口号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制度的阶级和历史局限性。

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继承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根据1848~1851年欧洲革命经验的总结和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旧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列宁进一步阐发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并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主要的基本的东西。

但是马克思在强调无产阶级革命应当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的同时,又认为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

关于无产阶级国家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需要建立无产阶级的国家,以便运用国家权力,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无产阶级国家是从国家到非国家的过渡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应有利于最完全、最彻底地发展民主,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列宁还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各国应当根据自己的历史特点决定采取什么国家形式。

关于国家消亡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永恒的,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当国家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将成为多余而自行消亡,代替国家的将是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列宁则进一步明确指出,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消亡的唯一道路,而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和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在中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和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又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这些贡献主要有:①透彻地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统一;②绘制了社会主义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③为用和平方式实现台湾与大陆的统一和收回香港、澳门主权,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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