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狱咏蝉”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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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狱咏蝉》是唐代文学家骆宾王的诗作。此诗作于患难之中,作者歌咏蝉的高洁品行,以蝉比兴,以蝉寓己,寓情于物,寄托遥深,蝉人浑然一体,抒发了诗人品行高洁却“遭时徽纆”的哀怨悲伤之情,表达了辨明无辜、昭雪沉冤的愿望。全诗情感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语意双关,达到了物我一体的境界,是咏物诗中的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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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清陈熙晋《续补唐书骆侍御传》中所载,高宗仪凤三年(六七八),作者迁任侍御史,因上疏讽谏,被诬以赃罪下狱。此诗即作于此时。他另有一首《狱中书情通简知己》诗,有“绝缣非易辨,疑璧果难裁”句,也可证与赃罪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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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首诗作于高宗仪凤三年(678)。当时骆宾王任侍御史,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后,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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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首诗作于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年)。当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刚升为侍御史的骆宾王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则天,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闻一多先生说,骆宾王“天生一副侠骨,专喜欢管闲事,打抱不平、杀人报仇、革命,帮痴心女子打负心汉”(《宫体诗的自赎》)。这些话道出了骆宾王下狱的根本原因。他敢抗上司、敢动刀笔,于是被当权者以“贪赃”与“触忤武后”的罪名收系下狱。此诗是骆宾王身陷囹圄之作。 | ||
2020年8月14日 (五) 15:32的版本
骆宾王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厅事也,有古槐数株焉。虽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树;而听讼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每至夕照低阴,秋蝉疏引,发声幽息,有切尝闻。岂人心异于曩时,将虫响悲于前听?嗟乎!声以动容,德以象贤。故洁其身也,禀君子达人之高行;蜕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灵姿。候时而来,顺阴阳之数;应节为变,审藏用之机。有目斯开,不以道昏而昧其视;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乔树之微风,韵姿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艰虞,遭时徽纆。不哀伤而自怨,未摇落而先衰。闻蟪蛄之流声,悟平反之已奏;见螳螂之抱影,怯危机之未安。感而缀诗,贻诸知己。庶情沿物应,哀弱羽之飘零;道寄人知,悯余声之寂寞。非谓文墨,取代幽忧云尔。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诗题与背景: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
《在狱咏蝉》是唐代文学家骆宾王的诗作。此诗作于患难之中,作者歌咏蝉的高洁品行,以蝉比兴,以蝉寓己,寓情于物,寄托遥深,蝉人浑然一体,抒发了诗人品行高洁却“遭时徽纆”的哀怨悲伤之情,表达了辨明无辜、昭雪沉冤的愿望。全诗情感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语意双关,达到了物我一体的境界,是咏物诗中的名作。
据清陈熙晋《续补唐书骆侍御传》中所载,高宗仪凤三年(六七八),作者迁任侍御史,因上疏讽谏,被诬以赃罪下狱。此诗即作于此时。他另有一首《狱中书情通简知己》诗,有“绝缣非易辨,疑璧果难裁”句,也可证与赃罪有关。
这首诗作于高宗仪凤三年(678)。当时骆宾王任侍御史,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后,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
这首诗作于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年)。当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刚升为侍御史的骆宾王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则天,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闻一多先生说,骆宾王“天生一副侠骨,专喜欢管闲事,打抱不平、杀人报仇、革命,帮痴心女子打负心汉”(《宫体诗的自赎》)。这些话道出了骆宾王下狱的根本原因。他敢抗上司、敢动刀笔,于是被当权者以“贪赃”与“触忤武后”的罪名收系下狱。此诗是骆宾王身陷囹圄之作。
序的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