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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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概括(cartographic generalization),在编制地图过程中,对编图资料和制图对象进行选取和综合,以反映制图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典型特点及其内在联系的方法。

地图概括的程度受三种基本因素的影响:①地图用途。②地图比例尺,决定地图内容表示的详细程度。③制图区域的地理特点。

地图概括内容有五个方面:①制图对象数量特征的概括。②制图对象质量特征的概括。③制图对象的取舍。通常以资格法、定额法,以及应用数理统计结合图解计算方法确定综合指标,作为选取标准。以各个地物的集合符号代替各单个地物,是一种同类群的综合。按照一定的综合标准,通过删除、夸大、合并、分割和位移等综合手段实现对图形的简化。④制图对象轮廓(形状)的概括。⑤以制图对象的集合符号代替各单个地物。

地图概括分为三类:①比例概括,指因地物比例尺缩小而引起图形轮廓无法表达时,需要进行选取和概括的一种手段。②目的概括,指事物的重要程度并不完全决定图形大小和简单的比例关系,而是以编图目的和事物本身的重要性,以制图者对其认识为转移的方法。③感受概括,指制图者研究地图概括时,不能只从作者出发,还要考虑读者在对地图观察的感受。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对计算机自动概括问题引起重视,已经可以对某些点状、线状与面状地物进行自动取舍与图形归并及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