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生产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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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生产综合体(territorial production complex),社会化大生产的地域组织。它是由代表地区经济特点的专业化生产部门、与其协作配合的辅助性生产部门和为本地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部门组成。地域生产综合体是构成经济区的主要内容。

早在20世纪初,经济学中就出现了“生产综合体”的概念,是指在一个地区不同性质的生产企业的联合,它们的分工协作提高了地区的经济效果。这个术语后来发展成为“农工生产综合体”、“工业生产综合体”、“国民经济综合体”等更为复杂的概念。到了20年代后期,苏联经济地理学家Н.Н.巴兰斯基等提出了地域生产综合体的概念,以后H.H.科洛索夫斯基等学者创建了地域生产综合体的理论,结合经济区划工作取得很大成就,使地域生产综合体成为区域经济地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欧美一些经济地理学者认为,地域生产综合体的理论也是空间经济学研究的内容。

地域生产综合体的形成是社会劳动地域分工高度发达的结果。每一个社会主义经济区都是一个地域生产综合体。随着社会分工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地域生产综合体”这一概念的内涵也在不断地丰富。苏联和中国许多经济地理学家认为,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按地域生产综合体来规划、组织地区国民经济,或进行区域性的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长处:①有利于地区或企业的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②减少中间产品过远距离的运输,缩短生产周期,节约社会劳动。③能够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④有利于安排不同年龄、性别、具有不同专长的劳动者就业,充分利用当地劳动资源。⑤共同利用基础设施,减少投资,节约用地。⑥统一规划基本建设项目,有利于配套项目同步建成,提高投资效益。

按地域生产综合体的专业化方向、经济结构及其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所起的作用,可进行类型的划分。如工业地域综合体、工业农业生产地域综合体、农工商生产地域综合体等多种类型。根据地域生产综合体组合的层次特点、地域范围和内容,还可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