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经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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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经济系统(areal economic system),指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在不同地域范围内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各具功能和结构特征的多层次有机组合体。又称地域经济体系或空间经济系统。地域范围大可至一个领土辽阔的国家或由几个国家组成的集团(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小可至省以下的一个地区或市、县。各地的经济发展条件、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均有很大差异,因此在不同地域范围内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水平及其组合情况也各不相同。

地域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一般包括与整个经济领域──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有关的各主要部门。组成地域经济系统的各部门亦可构成各自的系统,成为地域经济系统的子系统。按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产业经济分类,地域经济系统包括第一产业系统、第二产业系统和第三产业系统。另一种分类法是把地域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区分为生产系统、生活服务系统和基础设施系统。不同地域的经济系统,由于它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同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程度不同,使系统具有不同的结构和功能。在完整程度和发展水平上也有很大差异。任何地域经济系统均不可能是全封闭型的,尤其是地域范围较小的经济系统,更具有明显的开放性。某一地区的经济系统必然与周围地区的经济系统,甚至更远地区的经济系统发生联系。分析各地区经济系统之间输出输入的主要经济联系,也有助于明确各地区经济结构和功能的特点。

任何一个地域经济系统都是动态的,随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变化。经济系统的结构、功能、联系和发展水平的变化也会引起地域范围和地域间相互关系的变化。需要了解地域经济系统的历史发展过程,才能推断或预测今后的发展趋向。

结合不同地域的具体条件,深入分析研究地域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结构、功能、内外联系及其发展过程,对于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搞好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等均具有重大意义。地域经济系统是经济地理学的重点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