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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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模(scale of city),城市人口、用地和经济发展规模。通常以城市人口数量、占用土地面积和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表示。其中,城市人口数量具有综合意义,成为各国衡量城市规模普遍采用的指标。

城市规模受国家总人口、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城市规模分级标准。在中国,根据1990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城市规模分类的大类划分标准,20万以下人口的城市为小城市,20万~50万人口的城市为中等城市,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为大城市,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在其他许多国家,也把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统称为大城市。

城市人口的统计口径各国不尽相同。按地域界限,城市可划为城市地区、市区、近郊区、远郊区、建成区、市中心区等。市区一般包括市中心区和近郊区。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区分为常住人口和临时居住人口、非农业人口和少量农业人口。在考察城市规模时,多数国家以市区常住非农业人口为标准。

在城市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城市规模不断变化。到了近代,工业化引起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形成很多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甚至还出现了超千万人口的超级城市。城市规模扩大,有利于提高规模效益,促进经济发展。但规模过大,容易引起城市“痼胀病”及其他社会和环境问题。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国内外城市的发展经验,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总方针,为科学规划城市规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