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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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昂历史( history of Sierra Leone),塞拉利昂共和国位于西非,西与西南濒临大西洋,北与东北同几内亚为邻,东南与利比里亚接壤,面积72326平方公里。“塞拉利昂”葡语意为“狮子山”。1462年葡萄牙航海家佩德拉·辛德拉航行经此,遇热带风暴,遥望沿岸山峦宛如雄狮,遂命名。人口370万(1986)。主要有南方的门德人和北方的滕内人,多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官方语言为英语。首都弗里敦

公元前第3千纪,当地居民的祖先林巴人已进入新石器时代。公元16世纪起,门德人和滕内人迁入今塞拉利昂境内。欧洲人入侵前,已出现若干部落联盟与王国,但尚未形成统一的国家。1447年,葡萄牙人来到今弗里敦港。随着奴隶贸易的兴起,塞拉利昂成为殖民者在西非进行奴隶贸易的一个基地,葡、荷、英、法等国相继在此从事黄金、象牙、香料和奴隶贸易。

奴隶贸易废除后,英国于1787年运送首批获释的奴隶约400名定居于今弗里敦。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获释奴隶陆续被遣送来此定居,他们的后裔称为克里奥尔人。

1808年弗里敦及其周围地区沦为英国殖民地。1896年塞拉利昂内地沦为英国保护地。英国在殖民地实行直接统治。克里奥尔人享有英国臣民的身份,他们接受西方文化,信奉基督教,可以从事医生、律师、教师、教士职业和担任行政官员等;在保护地,英国殖民当局保持传统的酋长制,实行间接统治。1924年,殖民地和保护地统一由英国总督统治,受英政府殖民大臣管辖。在英国殖民统治下,塞拉利昂成为英国的原料供应地。1933年马兰帕铁矿开始开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资选矿公司大规模开采钻石。为了便于掠夺,殖民当局还修建了公路和铁路。50年代中期以后,钻石出口成为塞拉利昂的经济支柱。

塞拉利昂人民为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1898年,北方滕内人在酋长巴伊·伯尔雷赫的领导下,展开了抗交茅屋税的武装斗争。南方门德人的秘密组织波洛社团也发动了抗英暴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在塞拉利昂进行宪法改革,1951年制定宪法,举行选举,塞拉利昂人民党获胜,但仍受英国总督控制。此后,塞拉利昂工人罢工、农民抗税运动持续不断。1958年S.P.史蒂文斯和M.A.S.马尔盖脱离人民党,另组人民民族党。1960年4月的伦敦制宪会议,决定塞拉利昂于1961年4月27日在英联邦内独立,由人民党主席马尔盖出任总理。人民民族党副领袖史蒂文斯坚持在独立前举行大选,并拒绝在附有《塞-英防务协定》的《独立议定书》上签字,退出了制宪会议。1960年9月,史蒂文斯另建全国人民大会党。1967年大选中,全国人民大会党获胜。后因连续发生政变,1968年4月史蒂文斯才就任总理。1971年4月,塞拉利昂改为共和国,史蒂文斯任总统。1978年5月,议会通过宪法,确认全国人民大会党为唯一合法政党,史蒂文斯任执行总统,任期7年。1985年10月1日,举行总统选举,军队司令J.S.莫莫少将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独立后,塞拉利昂政府执行维护民族独立和捍卫国家主权的政策。对内强调团结、和解与稳定,反对部族主义,尊重和维护酋长制。对外奉行不结盟政策。在经济方面,实行门户开放和发展民族经济政策。20世纪60年代中期积极扩大国营经济成分,收回了对外贸易、银行、保险和海运等部门的控制权。1970年政府以赎买方式取得了国家钻石公司51%的股份。1981年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支持下执行“三年中期计划”,以稳定和恢复经济。塞拉利昂于1971年7月29日与中国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