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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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一种主张在同一国家中不同民族或文化群体和谐共存的理念和政策。又称文化多元论、多元文化主义。在意识形态层面包含不同民族、宗教、文化习俗和语言差异的互相包容和接受;在国家政策层面,既要保证民族之间的平等,又要建构国家与民族之间的良好关系。美国人H.卡伦是文化多元主义理论较早的阐述者。他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保持不同民族文化和它们的相互作用对于民主国家有着积极的价值,多元文化并存符合美国《独立宣言》和宪法及其修正案确立的平等思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移民人口的大量吸纳,不同族裔身份、宗教信仰、语言背景,甚至性别取向的人的权利和要求需要不断平衡,许多国家的社会和政治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人们开始用文化多元主义替代同样强调社会差异性的“多元主义”(pluralism)。卡伦的理论模式被广泛用来解释多民族国家社会和美国式的民主政体。

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一些西方国家先后采用文化多元主义政策来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和种族矛盾,文化多元主义理论成为西方社会处理民族问题的主流思想之一。从实践的效果看,文化多元主义虽然从形式上满足了民族文化平等的要求,但也造成了文化的隔离和国家凝聚力的削弱。文化多元主义政策及其相关文化模式和教育计划限制了标准教育体制的推广,迫使主流社会文化和知识生产的单一化,削弱了众多民族群体的社会竞争力。其他的不良后果还有:单一的文化多元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引发了新的文化飞地和社会贫民窟出现,限制了弱势民族群体的发展;文化多元主义政策的实施客观上也在维护现存的社会种族、性别歧视,难以消除社会的不公正。

僵化的文化多元主义政策实际上在保持文化差异的同时,把文化差异转变为一种障碍。当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同时在建立和维持文化障碍时,结果就是新的边缘化、歧视和相互排斥。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法国巴黎召开题为“走向建设性的多元共存”主题研讨会,对文化多元主义政策提出如下建议:宜鼓励宗教、民族、语言和其他群体重视他们的传统和加强相互尊重和理解;在适当和有需求的场合,宜帮助个人和群体重建他们由于迁徙和都市化而遭破坏的认同;宜发展出一套教育体制来支持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和鼓励他们的相互尊重;宜鼓励学者、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积极参与有关多元主义问题的对话交流。这些建议把当地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活动领域结合起来,避开了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纠缠,但基督教文化在社会中的强势地位和白人至上种族主义观念的根深蒂固仍然是在实行文化多元主义政策时不可忽略的社会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