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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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化(mass culture),原指人民大众自发创造的、为他们所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及其产品的总称。“法兰克福学派”思想家M.霍克海默和T.W.阿多诺将其定义为以工业生产方式,用科技手段批量制造出来的文化产品,又称“文化工业”。

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由电影、电视、唱片、无线广播、大众传媒等构成的庞大的文化工业体系的主要特征是产品的批量化和标准化,取消了文化,特别是文学艺术个性审美创造的性质,使“量”变成决定性,而“质”则无足轻重。大众文化成为资本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产物后,文化的“自律原则”被科技的“他律原则”所取代,艺术家的才能被技术设备的性能所排斥,这恰与文化的内在性质相抵牾;它把艺术降低为“娱乐”和“消遣”,导致文化,首先是文学艺术的庸俗化,不仅阻碍民众素质和审美能力的提高,而且使人堕入物的诱惑和享乐,不利于人的精神道德状况的改善;它并非产生于大众自发的文化需求,而是资本为获取利润而制造,并被资本所操纵,它的运作完全遵循商品原则和市场法则,目的在于操纵文化消费,垄断文化市场;它表面上以愉悦大众,将其从单调沉重的日常劳动中解脱出来为宗旨,但真正的功能却在于缓解劳动者生理和心理的紧张,使其在获得虚假的意愿满足之后,重新回到压抑性的社会秩序中,因而大众文化扮演着现存统治制度维护者的角色。

关于大众文化的性质和作用,始终存在争论。早在20世纪3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内部便存在巨大分歧。W.本亚明认为,复制技术在文化生产中的运用必将引起一场革命,使文化消费和文艺欣赏不再是少数受过良好教育者的特权,而变成人民大众的日常活动,从而使文化得到“解放”。还有人批评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站在“文化精英”的保守立场上对大众文化所作的评价,在他们看来,大众文化满足了大众的文化需求,促进了文化,特别是文学艺术的推广和普及,有积极的作用,将它全盘否定是极其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