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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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和国汉语拼音:Dɑheguo;英语:Yamato state),4~7世纪日本奴隶制国家。又称倭国、大倭国。晚于邪马台国,大化改新后天皇执政,大和时期结束。在考古学上称为古坟时代。

  大和国家形成初期,以近畿大和地方为中心。倭王名为大王。以倭王为首,畿内豪族葛城臣、平群臣、苏我臣、大伴连、物部连等联合组成统治机构,臣、连等豪族分掌国家的祭祀、军事、外交、财政等,在朝廷内有较大的权力。地方设国(以国造为长)、县(以县主为长)、村(以稻置和村主为长),国和县中有公、直、首等姓的地方豪族。豪族的同族集团叫做氏,有臣、连、君、直、造、首等姓。这种以姓氏表示的政治关系称氏姓制度。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大王的直辖领地(屯仓和田庄)和部民制。部民在氏姓豪族和倭王领地的田庄和屯仓中从事生产。在朝廷和豪族控制的手工业部门中的生产者也叫部民,以专业不同编成不同的部,各部的领导(伴造)多半由地位较低的豪族充任。由大陆进入日本的移民,按其所掌握的专门技术被分配在各种部中,移民的首领往往是该部的领导者。从6世纪开始,倭王与豪族为扩大屯仓、田庄以及占有部民,相互间矛盾加剧。葛城臣、平群臣、大伴连、物部连在斗争中逐一失势,至 6世纪末只剩下苏我氏与倭王争权。推古元年(592)圣德太子摄政,大力提倡佛教,制定冠位 12 阶,公布17条宪法,巩固了倭王政权。645 年,中大兄皇子等灭苏我氏,另立天皇,迁都难波宫,开始一系列改革,并制定飞鸟净御原令等法律,部民制解体,律令国家出现。

  4 世纪中叶以后,大和国家对朝鲜半岛南部进行政治和军事扩张,并多次向中国东晋和南朝的宋国派出使节,接受其封号,以增强对外影响。中国史书记载,向宋国派出使节的倭王是赞、珍、济、兴、武。